2018年 揭西县直工委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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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揭西县直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揭西县直工委是县直机关部、委、办、行、局、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从实际出发,提出县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2、负责审批县直单位党组织的设置,(总)支部书记、副书记职务的任免。 3、指导县直党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4、做好县直单位党组织发展党员的规划、指导和检查,以及吸收、转正工作。 5、做好县直单位组织党费的收缴、检查工作。 6、指导县直单位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定期了解各基层组织、党员对党建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7、领导县直单位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审批股级以下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分决定。 8、负责县直单位党代表选举的有关工作。 9、完成县委、县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厅(委、局、办)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揭西县直工委加挂县直属武装部、县直属工会二块牌子,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1名,职位设置如下:书记1名,副书记2名,武装部长1名(可兼任),办公室办事员1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98.72万元,比上年增加21.88万元,上升28%,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含住房公积金)调整,由于2018年职工正常增资,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较去年增加;2018年专项活动增加,专项经费较2017年有所增加;支出预算98.72万元,比上年增加21.88万元,上升28%,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含住房公积金)调整,由于2018年职工正常增资,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较去年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25万元,比上年减少0.22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25万元,与上年减少0.075,下降5%;公务接待费2.82万元,比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64万元,比上年减少0.23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其中:办公费3.19万元,印刷费1.1万元,邮电费0.12万元,差旅费0.8万元,电费0.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3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月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我委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让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三、“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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