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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揭西县委组织部2017年预算公开
发文时间:2017-05-10 10:40:14

第一部分  中共揭西县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揭西县委组织部是县委主管党的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老干部工作等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拟定我县有关组织、干部工作的规章制度以及党员、干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和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建设;探索和指导全县基层各行业和各类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研究和提出全县党内生活制度建设的意见;协调、指导党员教育工作和党建研究;主管全县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抓好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工作。

    3、负责列入县委负责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办理有关干部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指导全县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承办市管干部的有关工作业务;负责县委委托管理干部的审批、备案审查以及干部宏观管理工作,承办相关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工作。

    4、制订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和干部人事工作的规定及制度;综合协调干部宏观管理和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以及后备干部的工作。

    5、宏观指导和研究全县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综合指导党的机关、人大和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机关等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工作。

    6、负责全县组织和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检查、督促工作,及时向县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监督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干部信息的综合、交流工作。

    7、制订全县干部教育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检查各乡镇和县直单位的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县管干部和一定层次干部的培训。

    8、制订全县人才发展规划,检查、指导、协调全县人才工作;做好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服务;编纂中共揭西县组织史。

    9、宏观管理全县的退(离)休干部的工作,制订退(离)休干部工作的有关规定,抓好老干部大学的办学与管理工作。

10、承办县委和省、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委组织部机关设7个职能组(室)和1个中心。具体为:办公室、干部组、组织组、党联办、干部监督组、干部培训组、人才工作组、电教中心。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中共揭西县委组织部)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没有下属单位的部门。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情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16.11万元,比上年减少26.16万元,下降5.91%;支出预算416.11万元,比上年增加26.16万元,增长5.91%。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1.1016万元,比上年减少5.71万元,下降33.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接待费8.1万元,比上年减少5.72万元,下降41.37%。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度我部各项支出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运行及各项专项业务支出。其中: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3.08万元)、公务接待费(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3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部无政府采购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接付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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