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揭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揭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揭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揭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规定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组织实施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技工学校管理,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本县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管理办法。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指导人才管理和开发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负责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措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编制下达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措施,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管理办法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禁止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局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揭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2个内设机构:人秘股、就业促进股(加挂农民工工作股牌子)、培训教育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加挂人力资源市场股牌子)、劳动关系股、工资福利股、养老失业保险股(加挂农村社会保险股、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股牌子)、医疗保险股(加挂工伤保险股牌子)、财务与基金监督股、公务员管理股(加挂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揭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人数59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事业编制21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附电子表格)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899.03万元,比上年增加65.61万元,增长7.87%,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结构调整,增加工资;二是就业补助专项资金中增加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支出预算899.03万元,比上年增加65.61万元,增长7.87%,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结构调整,增加工资;二是就业补助专项资金中增加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支出。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8.89万元,比上年减少5.24万元,下降37.0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5.89万元,比上年减少5.24万元,下降47.0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3.13万元,比上年减少6.64万元,下降13.3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机关运行经费开支。其中:办公费20万元,印刷费4万元,邮电费1.8万元,差旅费1.55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1万元,日常维修费1.58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2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6.7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本部门积极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我局将继续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让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