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揭西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揭西县司法局概况
一、揭西县司法局职能概况
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方针、 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司法行政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法制宣传和法律普及工作,监督和指导依法治理工作。
三、管理、监督、指导律师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四、管理、监督、指导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
五、管理、监督、指导法律援助工作。
六、管理、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七、指导、协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七、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基层司法所队伍的人事、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系统信息网络建设、装备和行政保障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揭西县司法局机构设置
我局是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执行行政机关会计制度,人员总编制数80人。局机关设6个行政股室:政工办、秘书股、宣教股、基层股、公律股、法律援助处:;下属2个事业单位:公证处、公职律师事务所;在各乡镇共设17个基层司法所为我局派出机构;同时,管理广东霖都律师事务所。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收支总体情况表
收入总体情况表
支出总体情况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备注:以上各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预算支出比去年增加138.94万元,主要增加部分为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个人与家庭补助以及专项经费,工资补助部分提高是因为在职人员工资普调,专项经费增加是因为加大推进法治工作进程,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一村一法律顾问等业务工作的投资。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我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8.95万元,同比减少2.27万元1减少率-2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万元,2017年公务接待费1.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经费为 0 万元,2017年该项经费预算为0元,与去年没变化。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经费为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比2016年预算相同;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7.5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2.1万元。,原因为加强公车管理,合理安排车辆。
3. 公务接待费预算经费为1.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比2016年减少2.3万元,原因为2017年继续坚持厉行节约,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接待人数。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警车1辆。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
我局认真贯彻中央及地方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让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1.35万元,较去年减少0.79万元,其中:办公费22.45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2.5万元,邮电费2万元,电费6.5万元,差旅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数:指县财政2017年度下达我局年初部门预算指标。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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