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西县文广新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揭西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揭西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文化艺术、文化事业、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的方针、政策的法律法规,拟定各项事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组织并监督实施,指导文化体制改革;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2)管理文化艺术事业,协调、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 (3)拟订文化产业规划,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实施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县级公共文化设施。 (4)指导、协调文物和历史文化名城(镇)的管理、保护和研究等项工作;负责文物管理和保护等有关工作。 (5)管理文化市场,指导文化市场执法检查;引导和管理社会文化、图书馆事业,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管理对外文化工作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文化交流工作。 (6)指导艺术教育工作,统筹规划文化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和艺术教育等方面的科研工作。 (7)监督管理地方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负责安装和使用卫星广播电视地面设施许可证、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有线广播电视采用加解扰技术、电视台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广播电视台(站)年检的审核工作。 (8)按照国家和省的统筹规划、宏观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地方广播电视专用网进行具体规划和管理,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指导分级建设、开发和维护工作,指导监督广播电视覆盖网的建设、维护工作,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9)审核报批新建出版单位(包括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社和报社、期刊等),以及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和出版物(包括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总发行单位、书报刊二级批发单位及零售市场;承办审批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会同有关部门核准新闻出版外资企业的设立。 (10)承办审核县内报纸开版、刊期和期刊开本、刊期等项目的变更;负责内部报刊转化为内部资料的承办审批和管理、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的备案和管理、承接境外一般出版物印制的报批;监督管理印刷业;负责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复制管理工作。 (11)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负责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管理协调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进出口贸易。 (12)协调管理书报刊的印刷、物资供应和图书发行;组织协调新闻出版业的科技工作。 (13)负责制订实施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管理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规划,指导县级本系统行业学会、协会、研究会的工作。 (14)负责对揭西广播电视台、县新华书店行业管理,直接管理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管理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博物馆、县电影公司、县影剧院、县潮剧团等局属事业单位。 (15)负责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6)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具体包括:揭西县文化馆、揭西县博物馆、揭西县图书馆。 (二)局内设1、人秘股;2、文化艺术股;3、广电事业管理股;3、出版(版权)股;4、文化市场股 揭西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机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说明:在以下必须公开的基本说明基础上,可根据本部门情况加以细化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905万元,比上年减少3.78万元,下降0.41%,主要原因是项目类预算减少;支出预算905万元,比上年减少3.78万元,下降0.41%,主要原因是项目类预算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收入358.29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11.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收入296.59万元,公用经费收入47.50万元,专项经费202.62万元。对人员经费补助收入654.88万元,比2016年人员经费617.56万元增加37.32万元,比增6.04%,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公用经费收入47.50万元,比2016年公用经费收入50.99万元减少3.49万元,比增-6.84%,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压缩经费开支;专项经费收入202.62万元,比2016年专项经费240.23万元减少37.61万元,比增-15.65%,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类项目减少。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5.22万元,比上年减少1.62万元,下降31.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0.72万元,比上年减少1.62万元,下降225%。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所取得的成效。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23.88万元,比上年减少83.61万元,下降19.72%,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压缩经费开支。其中:办公费37.65万元,邮电费6.41万元,差旅费6.42万元,会议费0.45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80.60,办公用房水电费5.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采购安排。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待报废2辆。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将认真贯彻中央及地方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让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补助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种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及其他费用。
揭西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