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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部门决算
发文时间:2018-11-14 12:31:45
 

京溪园镇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揭西县京溪园镇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揭西县京溪园镇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加挂人大办公室牌子)。负责秘书、资料、组织、人事、编制、工作福利、宣传、统战、宗教、法制、计划、统计、信访、保密、工会、人大日常工作和机关后勤管理工作。通过授权、委托,赋予行政综合执法职责,设立行政综合执法队(正副队长由党政办公室 副主任兼任),综合执法队归口党政办管理。联络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挥好参政议政作用。
(二)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国土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等工作。
(三)农业经济办公室(加挂财政所、会计核算中心牌子)。负责农口工作,包括农村经营管理和农、林、水、牧、渔、三防和科技工作;负责研究、制订经济发展规划,抓好内外贸易工作;指导乡镇 企业活动,协调税务、工商、金融、保险、供销、粮食、电信、邮政、商业、供电等部门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决算;组织财政收入以及镇机关、事企业单位审计工作。
(四)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五)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整合镇信访、综治等资源,主要负责法制宣传、社会管治、矛盾排查、纠 纷调处、接待来访、应急处置、治安防控等工作,主任由党委副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主任1名(副 科级),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兼任副主任。
(六)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社会保障、侨务、侨联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镇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镇委、镇政府要加强对农村工作的 领导,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集中精力管理公共行政和公益性事业。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 ,综合设置镇委、镇政府机构。根据乡镇分类和功能定位要求,内设机构设置为四办两中心(均为正股级),具体名称为:
    1、党政办公室
    2、村镇建设办公室
    3、农业经济办公室(加挂财政所、会计核算中心牌子)
    4、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5、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6、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此外,按有关规定设置下列机构:
    1、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室合署)
    2、武装部
    3、共青团
    4、妇联
    5、工会
    根据揭西发[2011]13号、揭西发[2011]18号和揭西办发[2012]34号精神,重新核定镇机关行政编 41名,其中:镇党委、人大、政府、纪检、武装部领导职数编制13名,党工委委员11名(可交叉任职 ),具体如下:
1、党政、纪检班子及武装部领导职数: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镇长1名,专职副书记1名, 副镇长4名,人大专职副主席1名,武装部长1名。
2、各综合性办公室领导职数及编制配备
1)党政办公室编制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员或办事员4名;
2)村镇建设办公室编制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3)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编制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员或办事员1名;
4)农业经济办公室编制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员或办事员1名;
5)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编制2名,设主任1名(由党委副书记兼任)、专职副主任1名(副科级)、副 主任2名(由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兼任)、科员或办事员1名;
6)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编制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3、按有关规定设置机构及编制配备
1)纪检监察室编制2名,设副书记兼主任1名、科员或办事员1名;
2)武装部编制1名,设部长1名(由党委委员兼任)、科员或办事员1名;
3)共青团编制1名,设书记1名;
4)妇联编制1名,设主席1
5)工会编制1名,设主席1名。
此外配备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6名。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收入2971.14万元,比2016年收入2217.63万元,增加753.51万元。 2017年支出2971.14万元,比2016年支出2217.63万元,增加753.51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专项经费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155.77万元,其中:办公费122.44万元;公务接待费14.5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82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本部门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100%,主要是推进创文创卫、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方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 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 (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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