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揭阳市揭西县发展和改革局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揭阳市揭西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 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揭阳市揭西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揭阳市揭西县发展和改革局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揭西县发展和改革局是负责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宏观经济运行动态、固定资产投资和粮食、物价行政管理的综合经济部门,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经济、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问题的平衡及重大比例关系的综合协调;研究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财政、土地、金融体制改革以及政策的制定,提出投资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承担指导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能源开发和利用,提出综合能源发展战略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人口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提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地方储备粮规模、总体布局和收储、动用计划建议;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重大问题,牵头组织拟订节能减排中长期规划及综合性工作方案,综合协调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按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承办县人民政府与上级发展改革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部门没有下属单位,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单独编制本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揭阳市揭西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 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揭阳市揭西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揭阳市揭西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 年度总收入 493.63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493.4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493.44 万元,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58.78万元,增长110.28%,主要变动情况:2017年8月,揭西县物价局合并至我局,财务统一核算 2.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 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3.事业收入 0 万元, 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收入 0 万元, 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其他收入 0 万元, 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揭阳市揭西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 年度总支出 493.63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493.4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461.43 万元,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26.76万元,增长96.63%,主要变动情况:2017年8月,揭西县物价局合并至我局,财务统一核算。 2.项目支出 32.01 万元,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2.01万元,增长100.0%,主要变动情况:2017年8月,揭西县物价局合并至我局,财务统一核算 3.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 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支出 0 万元, 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 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揭阳市揭西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493.4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93.44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 增加258.78 万元, 增长110.28%;主要变动情况:2017年8月,揭西县物价局合并至我局,财务统一核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 增加0 万元, 增长0%;主要变动情况: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揭阳市揭西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493.4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93.44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 增加82.67 万元, 增长20.13%;主要变动情况:2017年8月,揭西县物价局合并至我局,财务统一核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 增加0 万元, 增长0%;主要变动情况: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 2017 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揭阳市揭西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9.33 万元,完成预算 13.17 万元的 70.8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 0 万元的 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2.41 万元,完成预算 3.00 万元的 80.3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6.92 万元,完成预算 10.17 万元的 68.00% 。 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小于 预算数的主要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 减少3.27 万元, 下降26.0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减少1.04万元,下降30.1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减少2.22万元,下降24.30% 。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增加)的主要情况: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占 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41万元,占25.82% ;公务接待费支出 6.92万元,占74.18%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0 个单位出国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41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 万元, 2017 年公务用车购置数 0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2.41 万元, 2017年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 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2 辆,主要用于 物价下乡执法,公务人员参加会议等公务出行。 3.公务接待费支出 6.92 万元,主要用于 日常公务接待 。 2017年,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 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 0 个,来访外宾 0 人次;发生国内接待 49 次,接待人数共 592 人, 主要包括接待省、市领导到我县考察、调研、稽查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84.78 万元,比上年 增加29.12 万元, 增长52.31%。 主要增减变动情况是: 2017年8月,揭西县物价局合并至我局,财务统一核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2 辆,其中, 定向化保障岗位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保障用车(综合保障业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7年度我部门组织对0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我部门未对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由我部门正在努力推进绩效评价工作,本部门本年度未有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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