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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揭西县城市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揭西县城市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规划的法规、政策规定。 (二)编制县城建设的总体规划、小区规划,县城总体规划区域内的市政工程建设规划和园林绿化规划等城建规划。 (三)直接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规划选址、审批发证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实施及各项城建规划的监察管理。 (四)指导、协调县环卫局搞好县城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 (五)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城市规划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厅(委、局、办)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内设人秘股、业务计财股、规划技术股、市政工程管理股、园林管理股5个职能股,一个直属机构城监大队及下属滨江公园管理处。截止2015年12月31日,核定编制75人,实有人数88人,其中:在职58人,退休26人,其他4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891.15万元,比上年减少210.76万元,降低19.1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专项经费减少;支出预算891.15万元,减少210.76万元,降低19.1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减少63.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120.3万元,正常办公经费减少5.96万元,专项经费减少273.5万元。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7968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元;公务接待费3.3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11万元,比上年减少5.96万元,降低24.7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日常办公经费减少。其中:办公费5.5万元,印刷费2.5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1.75万元,邮电费3.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50万元,差旅费1.66万元,招待费3.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无采购安排。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公园管理处洒水作业;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将认真贯彻中央及地方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工作职能和2016年度部门预算资金安排,预计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100%,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对重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自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使得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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