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揭西县农村能源办公定2016年度总收入53.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3.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53.7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02万元,下降10 %。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死亡,二是减少项目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事业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经营收入。
5.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其他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揭西县农村能源办公定2016年度总支出53.7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3.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77万元,主要用于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03万元,公用经费5.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金支出23.5万元。
2016年本部门支出决算:工资福利支出25.0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8.36万元减少3.94万元,13.9%,主要原因是当年现职转退休一人。公用经费5.2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6.49万元减少1.25万元,19.3%,主要原因是现职退休后核减办公费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金支出23.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3.44万元,增加0.1万元,0.5%,主要原因是当年退休一人死亡。项目专款0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没有项目支出。
2.教育(类)支出0万元,无教育类项目支出。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揭西县农村能源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3.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7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24万元,下降5.7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揭西县农村能源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3.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7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24万元,下降5.7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揭西县农村能源办公室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4万元,完成预算1.64万元的10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4万元,完成预算1.64万元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单位小车一辆,车辆未定编,财政没有列入预算,车辆费用从办公费中支出,全年支出1.64万元。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32万元,下降16.3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 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32万元,下降16.3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 万元,下降0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主要原因是无业务需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车辆经费开支。无公务接待费支出,主要原因是无业务需要。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4万元,占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业务需要。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64万元,主要用于下乡工作需要。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业务需要。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事业运行经费支出53.7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减少6.02万元,降低10%。主要原因是:一是退休干部死亡,二是2016年无项目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当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是一般公务用车,用于下乡检查沼气安全生产使用和技术指导,为广大沼气用户提供服务。小车2007年8月购买,完成入户后共支付104369元,作为固定资产入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务财务积极按照上级规定如期对外公开,大力推广发展沼气清洁能源,美化农村生活环境,加强沼气安全使用宣传教育和监督,为全县5454小型沼气池用户和83户大中型用户提供服务,全年未发生沼气安全事故。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揭西县农村能源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