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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西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文时间:2017-12-14 15:29:38
 

      

第一部分  揭西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揭西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揭西县环境保护局2016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揭西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监督实施本县环境保护规章和标准,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和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全县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三)承担落实全县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情况,牵头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指导并监督管理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环境保护资金。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法规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按管理权限审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牵头组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示范区建设,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组织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负责民用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协助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负责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负责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和应急的有关工作;监督管理发射源、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 

(九)负责环境监测和发布环境状况公报、重大环境信息。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本县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一)负责管理直属单位,指导乡镇场街道环境保护部门的业务工作和各行业环境保护工作。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环保局主管全县环境保护工作,行政隶属县政府领导,财政隶属县财政局管理,属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内设人秘股(加挂行政审批股牌子)、规划与生态保护股、监督与污染控制股(加挂法宣股牌子)、污染物总量减排股、环境监察股(加挂揭西县环境监察分局牌子)五个职能部门。核定县环保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5名;下设3个正股级事业单位,分别是县环境监测站,事业编制3名、县城污水处理厂,事业编制6名、县环境科学研究所,事业编制8名。    

第二部分 县环保局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8

第三部分  县环保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2016年我局本年收入共3643.22万元,较2015年决算收入增长1828.13万元,增长率为10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保障到位,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016年本年支出共3643.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5.34万元,项目支出3067.8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57.35万元。较2015年决算支出增长1828.13万元,增长率为101%,增长的主要原因:县城污水二期工程、水污染防治整治、凉果生产污水截流运输资金。我局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提升了预算执行率。  

2016年我局财政拨款收入为3643.22万元,较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增长1828.13万元,增长率为101%;较2016年预算增加479.21万元,增长率为15.14%,增长的主要原因:迎接省中央督查、县城污水二期工程、水污染防治整治、凉果生产污水截流运输资金。我局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提升了预算执行率。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我局“三公”经费总额为8.52万元,其中:  

一是因公出国(境)费0万 

二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加 

三是公务接待费5.5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批次46个,接待人次503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67万元,较2015年83.51万元增加42.16万元,增长率为50% ,增长的原因水污染防治整治、迎接省中央督查检查支出。 

)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我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万。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车改革后本部门保留一般公务用车2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利息收入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的收支缺口资金。  

(五)“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揭西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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