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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西县水产局2016年决算公开
发文时间:2018-03-19 15:00:02

揭西县水产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渔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制定揭西县渔业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组织编制全县渔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县水产养殖、捕捞、加工、流通市场包括产供销整个渔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知道渔业生产结构调整,产品质量检测,渔业产业化和渔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水产品市场的规划和建设等以及实施渔业有关项目工程。

(三)做好全县渔业统计,掌握全县渔情、行情等有关信息,掌握整个行业发展动态和趋势,指导产业的发展。

(四)研究拟定渔业发展的重大技术进步措施,负责渔业科技管理工作,指导渔业科普教育工作,实施“科技兴渔”战略,组织科技攻关,重大科研项目的研究及成果管理,技术培训,技术推广;负责鉴定和制定技术标准,管理产品质量。

(五)负责渔业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组织渔业环境的调查、监测、协助有关部门拟定陆源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处理全县渔业污染事件,监测渔业水域环境,处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组织渔业资源增殖和保护的管理工作。

(六)依法实施辖区的渔业监督管理,查处渔业违法行为,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和渔业权益,依法行使渔业行政监督权和渔业行政处罚权,指导渔业执法队伍建设;负责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

(七)负责协调渔业的外事、外经工作,组织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交流活动,促进对外经济合作。

(八)承办县人民政府和省、市海洋与渔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以上职责,县水产局内设人秘股和生产股2个正股级机构。

(一)、人秘股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文秘、督办、档案、信访、保密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办会议的组织、文电、新闻宣传、接待工作;研究拟定渔业发展规划,文件的起草;指导渔业执法监督检查,办理有关行政复议、议案事宜;负责局机关政务信息工作;负责系统的产业信息;负责渔业的外事、外经工作,承办有关涉外事务和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交流,负责局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系统内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以及全县渔民技术职称的评定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的保卫、监察、纪检、党群、计生、审计和老干服务等工作;负责管理局各项资金,经常检查分析财务收支情况,按时按质完成局机关各项财务账表任务。

(二)、生产股

负责制定全县渔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本地水产养殖捕捞加工,流通市场,包括产供销整个水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实行渔业指导和组织项目工程;协助组织渔业灾害预报预警;实施种苗生产许可证制,办理审批水产种苗引进手续,负责水产养殖原种、良种、水产种苗、渔用饲料、渔药物生产、销售的监督检查。

三、部门决算表格,详见附表。

四、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水产局2016年度总收入280.7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财政拨款收入280.7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主要是因为工资改革,人员经费增长。

2、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水产局2016年度总支出280.7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财政拨款支出280.7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65万元,比上年减少2.64万元,主要是因为公车改革,经费减少,电话费和加班费取消。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80.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0.7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76万元,主要是因为公车改革,经费减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水产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80.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280.7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76万元,主要是因为公车改革,经费减少。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五、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水产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77万元,完成预算1.77万元,同比预算数没有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动物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完成预算1.55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完成预算0.27万元的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数没能变化。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5万元,其中局及下属单位保有公务用车3辆,主要用于下乡、维护、维修保险方面。

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接待3批次,共3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

 3、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5万元,比201522.29万元,减少2.64万元,主要是因为公车改革,经费减少,电话费和加班费取消。

4、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一般公务用车。

6、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我单位2016年没有绩效的项目。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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