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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上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发文时间:2017-03-02 10:39:08



      

 

第一部分   坪上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坪上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坪上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坪上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镇机关设置“五办两中心”具体职能为:

1、党政办公室(乡镇加挂人大办公室牌子)。负责秘书、资料、法制、计划、统计、信访、保密、工会、人大日常工作和机关后勤管理工作。通过授权、委托,赋予行政综合执法职责,设立行政综合执法队(正副队长由党政办公室正副主任兼任);发挥好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作用,设立“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室主任由镇人大副主席兼任;综合执法队和“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归口党政办管理。

2、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国土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等工作。

3、农业经济办公室(加挂财政所、会计核算中心牌子)。负责农口工作,包括农村经营管理和农、林、水、牧、渔、“三防”和科技工作;负责研究、制订经济发展规划,抓好内外贸易工作;指导乡镇企业活动,协调税务、工商、金融、保险、供销、粮食、电信、邮政、商业、供电等部门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决算;组织财政收入以及镇机关、事企业单位审计工作。

4、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5、组织宣传办公室。负责组织、人事、编制、工资福利以及宣传、统战和宗教等工作。

6、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整合镇信访、综治等资源,主要负责法制宣传、社会管治、矛盾排查、纠纷调处、接待来访、应急处置、治安防控等工作,主任由镇委副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主任1名(副科级),信访办主任、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兼任副主任。

7、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社会保障、侨务、侨联等工作。

此外,按有关规定设置下列机构:

1、人大

2、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室合署)

3、武装部

4、共青团

5、妇联

6、工会

(二)机构设置

根据乡镇分类和功能定位要求,镇机关内设机构设置为“五办两中心”(均为正股级),具体名称为:

1、党政办公室(加挂人大办公室牌子)

2、村镇建设办公室

3、农业经济办公室(加挂财政所、会计核算中心牌子)

4、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5、组织宣传办公室

6、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7、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本部门没有下属下单位。

 

第二部分   坪上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坪上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坪上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总收入2773.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73.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773.1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194.33万元,下降30.1%。主要原因是不计预算外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坪上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总支出2773.1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773.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5.9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支出及日常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46.6万元,下降23.5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及不计预算外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0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21 万元,下降37.51%,主要原因是减少文化方面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6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离退休干部及社区干部工资支出,以及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4.47万元,增加173.21%,主要原因是工资待遇提高、增加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2.1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计生卫生经费及幸福工程、计生专干补贴,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3.44万元,下降20.15%,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方面支出减少。

5.节能环保(类)支出38.7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垃圾处理与其他防治污染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9.09万元。下降64.08%,主要原因是其他防治污染支出有所减少及不计预算外支出。

6.城乡社区(类)支出396.8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支出、坪圆路灯安装、微型消防站建设,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2.46万元,增加76.86%,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基本公共设施建设。

7.农林水支出1503.0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农村道路建设、生态公益林、水利工程建设、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危房改造资金、精准扶贫资金等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811.71万元,下降35.07%,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建设等方面支出减少。

8.住房保障(类)支出43.2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和危房改造资金,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06.19万元,下降82.65%,主要原因是危房改造资金减少。

9.其他(类)支出29.4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家庭服务中心建设,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6.59万元,下降69.36%,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所需资金需求不同。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坪上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773.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08.0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48.87万元,增长67.27%;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0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65.08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及家庭服务中心建设收入。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坪上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773.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8.0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48.87万元,增长67.27 %;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0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65.08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及家庭服务中心建设收入。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5.9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支出及日常机关运行经费;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01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6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及社区干部工资支出,以及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2.18万元,主要用于计生卫生经费及幸福工程、计生专干补贴;节能环保支出38.73万元,主要用于垃圾处理与其他防治污染支出;城乡社区支出396.8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支出、坪圆路灯安装、微型消防站建设;农林水支出1503.0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道路建设、生态公益林、水利工程建设、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危房改造资金、精准扶贫资金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43.29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和危房改造资金;其他支出29.41万元,主要用于家庭服务中心建设。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坪上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85万元,完成预算16万元的92.81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5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85万元,完成预算11万元的89.5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5万元,下降7.19 %。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5万元,下降10.45%。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的相关规定,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规范经费支出。控制接待次数、降低接待规模。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占33.67%;公务接待费支出9.85万元,占66.33%。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5万元,2016年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2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

2.公务接待费支出14.8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发生国内接待81次,接待人数共730人。主要包括上级单位、其他相关单位及乡贤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4.3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减少368.28万元,降低63.2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镇委镇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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