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西县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揭西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的民政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和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 (三)负责组织、协调城乡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负责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四)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 、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五)负责全县村(居)委会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更名以及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组织编制地名规划,负责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审核工作,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 (六)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七)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赠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五保户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八)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九)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 (十)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管理福利彩票销售工作,负责管理、使用、发放福利资金和民政事业费。 (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民政局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具体包括:揭西县儿童福利院、揭西县福利院、揭西县光荣院、揭西县救助管理站、揭西县殡葬管理所及揭西县军休所6个事业单位。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内设人秘股、优抚安置股、救灾救济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双拥股。 县民政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人秘股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民政法制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承担本级全县民政事业经费专业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承办机关及下属单位民政事业经费的预决算、固定资产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总务和接待工作。 (二)优抚安置股(加挂揭西县人民政府接待安置退伍军人办公室、揭西县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牌子。 承担“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的抚恤、补助、优待工作;承担伤残军人标准及调级换证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立项审核工作;指导优抚医院、光荣院、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复退军人稳定工作,协调处理军民矛盾和纠纷;承担军队(含武警部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承担退役士兵、复员干部、伤病残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实施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军休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救灾救济股(加挂揭西县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揭西县老龄工作办公室牌子)。 拟订救灾工作规范性文件;承办救灾组织、协调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应急体系建设;承办灾情核查和统一上报、发布工作;承办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活救助;指导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减灾规划;拟订五保户社会救济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敬老院建设;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监督、指导和组织全县社会募捐工作,并具体负责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彩票发行和销售工作。承担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发放工作。拟订社会救助规划、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办法;承办中央、省、市、县财政最低生活保障投入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各地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工作。负责牵头做好维护老年权益及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有关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加挂区划地名股、民间组织管理股和揭西县涉外婚姻登记处牌子)。 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及村(居)民自治工作;指导监督村务公开工作;拟订城乡社区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全县婚姻登记、婚姻服务管理和婚姻行业职业技能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承担村(居)委会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更名、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县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指导县内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承办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承担地名命名、更名、销名的审核工作;组织编制地名规划;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拟订民间组织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性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变更和注销登记工作;负责全县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变更和注销登记工作;负责民间组织党的组织建设;监督、查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违法违纪案件;指导、监督和参与全县民间组织重大案件的查处。 (五)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 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和标准;拟订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及儿童收养规范性文件;拟订城乡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管理办法,指导社会福利机构建设;拟订社会福利企业扶持规范性文件;承担社会福利企业资格审核报批工作;承担福利职业技能建设工作;承办收养登记管理、涉外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指导收养机构管理工作;拟订殡葬管理规范性文件,推进殡葬改革;承担全县经营性公墓的管理与审核报批工作;承担殡葬行业职业技能建设工作;指导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六)双拥股(加挂揭西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开展双拥活动;指导各地双拥工作;承担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 各股人员编制如下: 1、人秘股编制2名,设股长1名,副股长1名。 2、优抚安置股编制2名,设股长1名,副股长1名; 3、救灾救济股编制2名,设股长1名,副股长1名; 4、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编2名,设股长1名,副股长1名; 5、社会福利、社会事务服务股编制2名,设股长1名,副股长1名; 6、双拥股编制1名,设股长1名; 后勤服务人员数3名。
第二部分 揭西县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九、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十、收入决算表 十一、支出决算表 十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揭西县民政局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2016年度总收入19696.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696.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19488.9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073.52万元,增长18.72%。主要原因:一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收入的增加;二是部分专项资金的增加。 2.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0万元。 4. 经营收入0万元。 5. 其他收入207.3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5.27万元,152.6%。主要原因:殡葬管理所其他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度总支出19696.3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9690.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13.68万元,主要用于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特困人员供养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785.39万元,增长18.05%,主要原因是抚恤、退役安置等提高标准。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14.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20.81万元,增长70.84%,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标准提高。 3. 住房保障支出11.4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23万元,增长256.38%,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提高。 4. 其他支出450.36万元,主要用于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21.34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28.02万元,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1.66万元,下降4.5%。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9488.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038.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682.65万元,减少8.1%;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方面的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0.3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50.36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无年初预算 。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9690.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38.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682.65万元,减少8.1%;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方面的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0.3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50.36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无年初预算 。 分功能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13.68万元,主要用于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特困人员供养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14.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住房保障支出11.4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其他支出450.36万元,主要用于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21.34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28.02万元,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1万元。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29万元,完成预算6.37万元98.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42万元,完成预算4.5万元98.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7万元,完成预算1.87万元的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浪费,厉行节约的规定执行,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做到只减不增。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2万元,占70.27%;公务接待费支出1.87万元,占29.73%。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4.42万元,2016年局机关公务用车一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1.87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发生国内接待14次,接待人数共171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25万元,比上年增加2.23万元,增长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专项救灾储备物资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揭西县民政局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其他用车8辆(殡仪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7个,二级项目27个,共涉及资金17919.8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组织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中最低生活保障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27.1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最低生活保障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揭西县民政局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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