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揭西县果蔬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揭西县果蔬局是农业专业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职责范围内对全县农业开发及农村经济工作进行调研、分析总结,提出生产对策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果树、蔬菜、园艺、食用菌、茶叶等方面的规划、生产和技术指导、良种开发、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先进生产技术研究、试验、培训、咨询;区域内种质资源调查、保护;绿色证书工程实施、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植保植检;农资、农副产品监管等 (二)机构设置 揭西县果蔬局内设两个正股级机构,没有下属下单位。 1.人秘股;协助分管领导做好政工工作,负责局文件收发,依法依规制订内部各项规章制度,人事、档案管理,国家法律法规及“三农”政策的宣传、贯彻,协助生产股开展工作。 2.生产股:具体职能为 (1)负责全县水果、蔬菜、食用菌、茶叶、园艺的“三高”生产的规划、实施、管理。良种良法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为全县农民提供技术咨询,使相关产业在农业结构调整中,发挥更大优势。 (2)农业技术推广。参与制定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业专业技术培训,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对拟定进行推广的技术进行试验。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对拟定进行推广的技术进行试验、示范;指导下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的农业技术推广。 (3)抗灾、救灾复产。每年台风、暴雨、霜冻等自然灾害来钱配合气象等部门做好预报和抗灾准备措施。提高农业防御能力,做好防灾、抗灾工作,帮助受灾群众恢复生产,开展社会互助互济,组织生产自救。 (4)宣传、培训农药、化肥安全科学使用知识。指导农民按《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和《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化肥使用规范》等有关规定使用农药、化肥,防止农药中毒和药害、肥害事故发生。大力防止卫生害虫,不得用于果树、蔬菜、茶叶、中草药材等。减少农药对农民的伤害和保障绿色环保“菜篮子、果篮子”工程建设。定期对相关农产品进行药残检测。 (5)实施“绿色证书”工程。承担我县果树、蔬菜、食用菌、茶叶、园艺的“绿证”培训工作。 (6)配合揭阳市农业局做好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 (7)做好农作物重大病、虫、草、鼠、螺害的预测预报和综合防治。 (8)做好“一乡一品”项目的实施。 (9)做好果树、蔬菜优稀特品种种质资源的调查、收集、保护。 (10)负责职务外来物种调查、跟踪、防范。 (11)负责农业环保措施的宣传、贯彻、防范。
第二部分 揭西县果蔬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公开,并在合计栏以零填列。表格详见附件《2016揭西县果蔬局部门决算公开表(公开01表-08表)》
第三部分 揭西县果蔬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揭西县果蔬局2016年度总收入123.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3.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23.9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34.21万元减少10.24万元,下降7.63 %。主要原因:项目资金的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上年也为0。 3.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也为0。 4.经营收入0万元,上年也为0。 5.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也为0。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揭西县果蔬局2016年度总支出123.9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3.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款)支出36.23万元,主要用于:一退休职工的工资33.90万元,二死亡抚恤2.3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31.09万元增加5.14 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退休金的增加和2016年有一笔抚恤金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支出85.78万元,主要用于:一事业运行支出75.68万元,二是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9.4万元,三是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0.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02.2万元减少16.42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2015年的项目支出比较多。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1.9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决算数0.92万元增加1.05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住房公积金的缴交。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揭西县果蔬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23.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9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16.90万元增加7.07万元,增长6.0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也为0。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揭西县果蔬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3.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9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07万元,增长6.05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预算数也为0。 分功能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款)支出36.23万元,主要用于:一退休职工的工资33.90万元,二死亡抚恤2.33万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支出85.78万元,主要用于:一事业运行支出75.68万元,二是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9.4万元,三是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1.9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揭西县果蔬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1.5万元,完成预算1.5万元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5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0万元。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45万元,下降49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同,没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47 万元,下降49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3万元,下降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5万元,2016年局机关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乡等业务。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9.34万元减少0.48万元,降低5%。主要原因是:加强支出管理,厉行节约,减少浪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通用设备11件,家具、用具9件。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个,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0.1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对科技示范户进行了补助,示范基地的建设得到了补助。 组织对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帮扶凤江镇一镇一品项目。 2.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我部门没有由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有关项目或由当地人大财政工委组织开展的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所形成的报告(部门要根据有关政务公开和保密条款审核)。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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