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揭西县档案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揭西县档案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揭西县档案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揭西县档案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档案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县档案局是主管对全县的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指导、监督、检查、协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大型企业、重点
工程的档案业务工作,对各类档案管理实行综合执法以及开展档案法规宣传教育和档案业务咨询服务,承办县人民政府与上级档案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档案局没有下属单位,部门决算为本级决算。属县财政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根据上述职责,档案局设两个职能股(人秘股、业务股),单位编制数九人,实有人员八人。 第二部分 档案局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01表-08表
第三部门 档案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档案局年度总收入125.9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5.9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24.63万元,比2015年决算120.31万元增加4.32万元,增加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合理增加。 2.其他收入1.27万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1.27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今年基本户卖材料的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档案局年度总支出125.9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5.9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档案事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49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1.44万元。 4.年末结转结余0.8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档案局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24.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63万元,比年初预算121.71万元增加2.92万元,增加2%,主要原因是职工正常增资。 (二)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档案局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4.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63万元,比年初预算121.71万元增加2.92万元,增加2%,主要原因是职工正常增资。 三、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档案局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是2.71万元,完成预算的4.77万元的57%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数为1.12万元,完成预算的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为1.59万元,完成预算的49%。“三公”经费的支出决算数
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与2015年相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了0.33万元,增加14%。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增加了0.55万元,增加52%,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方面的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2万元,占41%;公务接待费1.59万元,占59%,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2万元,单位保有车辆1辆,主要用于日常去市里开会、下乡扶贫一系列工作。 2.公务接待费支出1.5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发生国内接待14批次,接待人数共146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26万元,比2015年度决算数28.75万元,减少了5.49万元,减少了19%。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缩减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一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价值2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绩效情况良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
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
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揭西县档案局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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