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西县畜牧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揭西县畜牧局为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赋予畜牧兽医、饲料管理等行政职能。主要任务: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畜牧兽医兽医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畜牧业的结构调整,研究提出畜牧业(饲料生产)养殖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负责畜牧行政执法。 (二)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和种畜禽、牧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政管理工作。 (三)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工作。 (四)负责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的监督实施。 (五)组织实施畜禽产品、动物养殖安全梳打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畜禽产品资源和草地资源保护工作。 (六)管理局属下单位,指导乡镇(街道)畜牧兽医机构的技术业务工作。 (七)开展畜牧兽医技术咨询和供应兽药器械、疫苗、饲料等配套服务工作。 (八)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畜牧局(县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揭西县畜牧兽医技术咨询服务站)内设人秘股、畜牧兽医股、科教股、技术咨询服务股4个机构。 (一)人秘股。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起草综合性文件,综合协调各股及属下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做好党务、工青妇、计划生育以及文件收发、档案管理、保密、宣传、统计工作。 (二)畜牧兽医股。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畜牧、兽医、兽药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动物防疫、防疫监督、检疫的管理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和种畜禽、牧草的行政管理工作;组织推广良种良法,推进畜禽养殖方式转变;负责国家、行业地方数得上服务让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畜产品资源和草地资源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饲料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对饲料行业的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的检查、检测和监督;负责本地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行政管理工作;拟订、落实畜牧业产业化规则,指导畜牧产业化经营和现代化建设;指导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三)科教股。管理、指导畜牧科研、技术推广和教育培训体系工作;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引进动物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以及管理科技成果;负责畜牧兽医行业有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宣传工作;实施畜牧行政执法。 (四)畜牧兽医技术咨询服务股。开展畜牧兽医技术咨询和供应兽药器械、疫苗、饲料等配套服务工作。 (五)、生猪屠宰管理日常巡查执法。 三、部门决算表格,详见附表。 四、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畜牧局2016年度总收入642.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财政拨款收入642.0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主要是因为工资改革,人员经费增长。 2、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畜牧局2016年度总支出642.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财政拨款支出642.04万元。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78万元,比上年增加2.2万元,主要是办公费增长。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42.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2.0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70.6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项目资金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畜牧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42.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642.0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70.6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项目资金增加。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五、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畜牧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36万元,完成预算2.36万元,同比预算数5.13万元减少2.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动物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7万元,完成预算4.5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39万元,完成预算0.63万元的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7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2万元,公务接待支出减少的主要是厉行节约的要求。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7万元,其中局及下属动监所保有公务用车3辆,主要用于下乡、维护、维修保险方面。 公务接待费支出0.39万元,接待2批次,共4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 3、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78万元,比2015年26.58万元,增长2.2万元,增长8%,主要是因为办公费增长。 4、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一般公务用车。 6、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我单位2016年没有绩效的项目。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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