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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西县编办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文时间:2018-04-26 09:17:44

揭西县编办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揭西县编办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揭西县编办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揭西县编办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揭西县编办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揭西县编办是主管机构编制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决定;拟订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县直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人民团体、乡镇(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研究拟订机构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审核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县直各部门及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协调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县委、县政府部门之间、县委各部门和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4、审核县直党政群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等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总额。负责县直及乡镇(街道)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总额的具体分配和调整。组织、指导县直及乡镇机构编制分类的审核上报工作。

5、负责拟订县级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县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指导并协调县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的管理和指导协调工作

7、监督检查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各项决定的执行情况。

8、承办县委、县政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县编办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县编办设4个职能股:综合股、行政机构编制股、事业机构编制股、监督检查股。有一个下属参公事业单位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但不属独立核算单位,无独立账户、无资金往来。

第二部分  揭西县编办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县编办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县编办2016年度总收入106.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6.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99.7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44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工资福利提高。

2、无上级补助收入。

3、无事业收入。

4、无经营收入。

5、其他收入6.72万元,是零余额与基本户合并决算后基本户的原余额。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县编办2016年度总收出99.7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9.7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7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60.4万元、退休人员工资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53万元、办公费7.97万元、印刷费4.12万元、三公经费7.14万元、其他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8.6万元。

2、无教育(类)支出。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县编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9.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7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97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提高、行政审批标准化及基层公共服务事项梳理等专项工作经费增加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县编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9.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7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97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提高、行政审批标准化及基层公共服务事项梳理等专项工作经费增加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行政运行68.4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政府购买人员工资及正常办公费用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机构与编制工作经费、“三公”经费、政府中心任务支出等;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9.9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住房公积金1.3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其他组织事务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审批标准化及基层公共服务事项梳理等专项工作。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编办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14万元,完成预算4.56万元的1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77万元,完成预算1.5万元的2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3.06万元的98%。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会议费0.37万元无预算、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我办公务用车是2012年政府分配用车,已行驶接近30万公里,车辆耗油量大,维修多)。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了3.38万,下降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26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万元,下降2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5万元,下降1.7%;会议费支出决算减少0.57万元,下降60.4%。主要原因是无境外培训;公务用车使用少;公务接待费用压缩;会议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国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7万元,占52.8%;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占42%;会议费支出0.37,占5.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3.76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发生国内接待21次,接待人数274人。主要包括接待省、市编办检查、督导工作人员、相邻县区交流工作接待等。

4、会议费支出0.37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服务事项梳理会议费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9万元,2015年增加0.06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政府中心工作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2012年4月由县政府分配用车,车辆所有权、原值统计填报仍在政府。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部门正在努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无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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