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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西县旅游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文时间:2017-12-14 19:56:20

       

第一部分   揭西县旅游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揭西县旅游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揭西县旅游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揭西县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揭西县旅游局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拟订旅游工作和旅游业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规章并监督实施;拟订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推介促销活动;制订旅游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指导旅游产品的开发;培育和完善县内旅游市场,拟订发展县内旅游的战略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提出对旅游资源的保护意见,指导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组织、指导旅游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指导和监督旅游饭店及旅游设施的质量规范和管理工作;指导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规范旅游企业管理,提高旅游经济效益;整顿、规范、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指导、监督旅游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旅游保险的实施工作;协调处理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和理赔工作;指导全县(旅行社、旅游接待宾馆、景区、景点)的旅游业务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部门职责,县旅游局内设人秘股、业务管理股、资源与市场开发股三个职能股。 

第二部分   揭西县旅游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揭西县旅游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揭西县旅游局2016年度总收入539.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39.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39.21万元,比年决算数减少804.59万元,下降-59.87%。主要原因专项经费收入较去年减少1000万元,是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3.事业收入 0万元,比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4.经营收入0 万元,比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5.其他收入 0万元,比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揭西县旅游局2016年度总支出539.2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39.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人才扬帆计划,比年决算数增加50 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5年没有人才扬帆计划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4.4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退休干部职工退休金,比年决算数增加1.8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退休费增加

3.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支出463.02万元,主要用于互联网+智慧平台建设、2016年旅游发展专项、高铁广告宣传等项目,比年决算数减少804.59 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2016年省级专项旅游扶持资金2015年减少1000万元。

4. 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7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比年决算数增加0.3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2016年较2015年人员增加,公积金调整等原因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揭西县旅游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39.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9.2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67.75 万元,下降33 %;主要原因是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揭西县旅游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539.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39.2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67.75 万元,下降33 %;主要原因是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分功能科目看,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50万元,主要用于人才扬帆计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4.4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463.0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工资和生活补助、互联网+智慧平台建设、2016年旅游发展专项、高铁广告宣传等项目;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1.7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揭西县旅游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27万元,完成预算2.27万元的10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 1.5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完成预算0.77万元的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年减少2.08万元,下降47.8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 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7 万元,下降5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 万元,下降39.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占66%;公务接待费支出0.77万元,占34%。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5万元,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乡等日常公务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7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共接待国内接待5次,接待人数共250。主要包括上级单位检查工作及旅游宣传推介等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增加0.76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日常办公费用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1.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1.3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2016年没有绩效的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揭西县旅游局

                     20171214

附件:部门决算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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