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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揭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文时间:2017-12-13 17:16:01

揭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揭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揭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揭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揭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省市县《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和《揭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揭西机编〔2013〕28号),设立揭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级),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县、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食品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贯彻落实省、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指导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专项治理和综合检查。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协助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并监督检查。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

(四)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上述产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指导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科研实验、临床试验和检验工作。

(十)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揭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县级本部门决算(含三个乡镇派出机构),本部门没有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揭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1. 部门决算公开表(公开01表-08表) 

     表格附后,其中公开07表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所以表格为空表。 

 

第三部分  揭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揭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总收入489.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89.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89.45万元,比年决算数增加115.4万元,增长30.85 %。主要原因:一是当年新招录了9名公务员,二是完成农贸市场快检设备采购,三是下设三个派出机构运转。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揭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总支出489.4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89.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50.8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17.8万元,比年决算数增加118.13万元,增长59.16%,主要原因是新年招录了9名公务员,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3.0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48万元,增长1.47%

2.项目支出138.60 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省食药监系统食品药品抽验,省食药监系统食品药品打假及综合监管,省食药监系统能力建设专项、中央补助公共卫生专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专项、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专项,比年决算数增加45.59万元,增长49.02%,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加大食品药品专项投入,增加了项目经费

2016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揭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89.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9.4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5.4万元,增长30.85 %;主要原因年招录了9名公务员二是完成农贸市场快检设备采购,三是下设三个派出机构运转。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年初预算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揭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89.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9.4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77万元,下降0.16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数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分功能科目看,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372.3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及专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1.7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缴交职工住房公积金

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揭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96万元,完成预算11.02万元的90.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预算数也是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9万元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6万元,完成预算2.02万元的47.52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年减少39.47万元,下降79.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9.96万元,下降81.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长0.49万元,增长101.7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对比2015年无购置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增多,2016年共接待7批次,来宾97人次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占90.36%;公务接待费支出0.96万元,占9.64 %。具体情况如下: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9万元,2016年局机关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机关因公出差、参加会议、开展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监督检(核)查、食品药品抽样检验等工作过程而发生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消耗费、过桥过路费、维修维护费、保险费等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局机关发生国内接待7次,接待人数共97人。主要包括市政府食品安全年度评议人员,上级局食品药品项目检查人员等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0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增加0.48万元,增长1.47%。主要原因是: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增加,人员编制增加2016年新招录了9位公务员,机关运行经费随着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中央及省级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11个,共涉及资金113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等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我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食品药品安全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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