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西县林业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揭西县林业局关于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的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 揭西县林业局是主管全县林业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林业发展和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全县林业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全县林业经济体制改革。 (二)编制造林绿化和林木种苗总体规划、计划,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国土绿化、森林经营和林业基地建设。 (三)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的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审核、报批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督木材凭证采伐、凭证收购、凭证运输等林政管理工作;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征收、占用林地的审核申报工作;主管森林资源的有偿使用,监督林地开发利用,负责全县山林权属争议的调处工作。 (四)指导林业基本建设和林业社会化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国有林业资产;负责县级林业事业费、林业基金 的管理和使用。 (五)负责管理全县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珍稀濒危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指导、检查、监督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 (六)组织制订全县林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协调科研项目实施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管理全县林业教育和专业人才培训以及林业科技普及推广工作;指导林业宣传工作。 (七)对乡镇林业工作站、苗圃、森林公园、林区公路、国有林场、集体林场和木材生产、林产化工、木浆造纸等林业企业实行宏观管理、规划指导林产品和木材市场建设。 (八)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组织、协调、督促重大森林案件的查处。 (九)负责揭西县绿化委员会具体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公民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工作。 (十)负责揭西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指导森林防火工作。 (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及上级林业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核定县林业局事业编制36名。其中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副股长各7名。 按规定配备后勤服务人员5名,在总编制内解决。 经费由县财政核拨。 县林业局设7个股(室、大队): (一)人秘股(加挂法制股)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制订和组织贯彻执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的会议、会务、文秘、档案、财务、宣传、保卫工作和后勤管理;负责本系统人才培训、教育、劳资,离退休人员管理及青、妇、计划生育、政治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监察,纪检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森林资源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指导、监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二)营林股
组织指导造林营林工作以及各种商品林基地、生态公益林体系和林木种苗基地的建设;指导监督投资造林项目的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 负责全县林地、林权、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森林采伐限额、木材运输制度的执行;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管理和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指导全县森林资源有偿使用,监督林地开发利用;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工作和自然保护区、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协助省做好濒危物种及陆生野生动植物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口的管理工作;负责县际山林权属争议的调处工作。 (四)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部门绿化、城市绿化工作,督促城乡绿化规划和计划的实施。 (五)县森林防火办公室 编制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森林火险区划;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森林消防监督;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协调和督促乡镇进行扑救;掌握森林火灾信息,管理森林火灾档案及组织森林消防协会的学术活动。 (六)林业产业股 管理、指导局属单位体制改革;协调局属单位的生产经营,审查企业技改项目,检查监督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 (七)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依法对辖区内发生的林业行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三、部门决算表格:详见附表(部门决算批复公开表(公开01表-08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四、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 2015年度总收支:10140.19万元;较2014年决算总收支5578.42增加了4561.77万元,增长率44.98%,主要是因为政府加大对林业建设的力度和工资改革、人员经费增长。 财政拨款支出1014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2.51,项目支出9527.68,较2014年决算支出5578.42万元增长4561.77万元,增长率44.98%,主要原因:一是预算经费保障,我局项目经费在得到保障情况下相应支出增加,二是我局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提升了预算执行率。 2015年我局财政拨款收入为10140.19万元,较2014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561.77万元,增长率为44.98%;较2015年预算669.97万元增加9470.22万元,增长率为93.39%。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正常增加增长,二是财政加大林业投入和上级项目资金增加。 2、“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我局“三公”经费总额为152245.7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5年共计 0个出国(境)团组,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2015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26045.7元。较年初预算数125000万元增加1045.7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加强林业巡查执法,车辆老化,燃料费、维修维护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5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费用为 26200元。主要用于上级业务检查及业务学习交流等,共计接待 50批次,500人次。较年初预算数26200元持平。 3、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85万元,比2014年74.44万元,减少15.6万元。 主要是厉行节约。 4、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5年度本单位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其他用车2辆。 6、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我单位2015年没有绩效的项目。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用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附件: 揭西县林业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公开表(公开01表-08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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