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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揭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5年揭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5年揭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揭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15年揭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县城镇建设管理和全县建筑业、房地产业、勘测设计、市政公用事业等地方规范性文件实施办法,并指导实施。 (二)拟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长期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国家强制性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贯彻实施。组织制定和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建设工程定额和地方建设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技术标准的实施。负责县重点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查和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建筑行业管理,指导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五)指导城市和村镇建设;负责全县的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 (六)负责房产行业管理,规范房产市场 。指导房产开发经营、房屋商品化、城镇住宅建设;负责商品房预售、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管理、指导住房制度改革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燃气库(站)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燃气库(站)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八)指导城镇建设、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和城镇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九)指导建材新产品的开发利用和推广;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 (十)制定行业科技发展、人才培训规划。组织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及技术引进,指导行业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 (十一)负责行业对外技术合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建筑建筑市场和房产市场及劳务合作。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揭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为单户决算,本单位共设行政机构6个,分别是建筑管理股、人事财务股、综合股、房地产管理股、村镇建设股、城乡建设监察大队。事业机构5个,分别是工程质量检测站、揭西县房产交易所、工程交易中心、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筑设计室。 2015年全年定编人数66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36人。 2015年年末实有人数136人,其中:实有在职行政人员30人、事业人员36人,退休人员70人。
第二部分 2015年揭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8
第三部分2015年揭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5年我局部门总收入3773.74万元,较2014年决算收入2471.7万元增加1302.04万元,增长率48%,增长原因主要是项目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比2015年预算总收入1570.25万元增加2203.49万元,增长14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污染防治、保障性住房项目投入的增加以及人员工资的调整。 2015年支出377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5.75万元,项目支出2957.99万元,比2015年决算支出2471.7万元增加1302.04万元增长率48%,增长原因主要是项目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15年年初下达预算总额1570.25万元,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203.49万元,增长率14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污染防治、保障性住房项目投入的增加以及人员工资的调整。 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769.5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99%,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815.75万元,点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2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0.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0.7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49万元;项目支出2957.9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78%,主要是用于城乡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和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政府性基金支出570.0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5%,用于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一)“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我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5.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5.76万元减少0.02万元,与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 5.76万元持平;具体情况:1、2015年我局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2、公务接待费2.74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2.76万元减少0.02万元,与2014年决算数2.76万元减少0.02万元,主要是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接待26批次,总计250人次。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与年初预算数3万元持平,与去年决算数3万元持平,其中费用支出全为公务车运行费,本局公务车保有量2量。 (二)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度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2万元,比2014年支出42.6万元增加40.6万元,增长率为96%,主要原因机关工作量增长,生活垃圾处理办、危房办等部门工作量,外出多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交通、通信,资料等费用支出较大。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5年我局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局共有车辆二辆,其中公务用车一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一辆;没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五)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5年我局没有绩效的项目。 二、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是常维修费、水费、电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采购: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揭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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