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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揭西县环境保护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揭西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揭西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揭西县环境保护局2015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揭西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监督实施本县环境保护规章和标准,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和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全县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三)承担落实全县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情况,牵头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指导并监督管理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环境保护资金。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法规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按管理权限审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牵头组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示范区建设,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组织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负责民用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协助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负责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负责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和应急的有关工作;监督管理发射源、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 (九)负责环境监测和发布环境状况公报、重大环境信息。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本县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一)负责管理直属单位,指导乡镇场街道环境保护部门的业务工作和各行业环境保护工作。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环保局主管全县环境保护工作,行政隶属县政府领导,财政隶属县财政局管理,属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内设人秘股(加挂行政审批股牌子)、规划与生态保护股、监督与污染控制股(加挂法宣股牌子)、污染物总量减排股、环境监察股(加挂揭西县环境监察分局牌子)五个职能部门。核定县环保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5名;下设3个正股级事业单位,分别是县环境监测站,事业编制3名、县城污水处理厂,事业编制6名、县环境科学研究所,事业编制8名。 第二部分 县环保局部门决算 详见附件1-8 第三部分 县环保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揭西县环保局2015年收入1815.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1815.09万元,比上年决算收入增加397.55万元,增长 28%,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人员提资,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县城污水处理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入,所以收入增加。 (二) 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县环保局2015年度总支出 1815.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6.95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环境执法、环境监测支出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73 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2015年人员提资,人员经费增加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县环保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15.09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55.32万元,增长16 %;主要原因是县城污水处理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入增加。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县环保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815.0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815.0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14万元,增长21 %;主要原因是一是2015年人员提资,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县城污水处理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14 万元,增长314 %;主要原因是揭西县城污水处理费增加。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环保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13 万元,完成预算 15.5万元的136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32万元,完成预算10 万元的133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81 万元,完成预算5.52 万元的141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接待于市环保局关于榕江下游水质异常应急事件监省市扶贫检查督查工作和国家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省环保厅、督检查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32 万元,占63 %;公务接待费支出7.81 万元,占37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3.3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13.32万元,主要用于环境执法下乡,环境监测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 7.81 万元,主要用于主要接待于市环保局关于榕江下游水质异常应急事件监省市扶贫检查督查工作和国家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省环保厅、督检查费用增加。2015年我局公务接待批次24个,接待人次312人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51万元,较2014年95.96万元减少 12.45万元,减少率为12% (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5年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万。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车改革后本部门保留一般公务用车2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我局无预算绩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利息收入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的收支缺口资金。 (五)“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揭西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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