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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西县坪上镇机关部门职责、机构设置 我镇机关部门职责以及机构设置如下: 一、机构设置 根据乡镇分类和功能定位要求,镇机关内设机构设置为“五办两中心”(均为正股级),具体名称为: 1、党政办公室(加挂人大办公室牌子) 2、村镇建设办公室 3、农业经济办公室(加挂财政所、会计核算中心牌子) 4、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5、组织宣传办公室 6、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7、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二、部门职责 镇机关设置“五办两中心”具体职能为: 1、党政办公室(乡镇加挂人大办公室牌子)。负责秘书、资料、法制、计划、统计、信访、保密、工会、人大日常工作和机关后勤管理工作。通过授权、委托,赋予行政综合执法职责,设立行政综合执法队(正副队长由党政办公室正副主任兼任);发挥好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作用,设立“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室主任由镇人大副主席兼任;综合执法队和“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归口党政办管理。 2、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国土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等工作。 3、农业经济办公室(加挂财政所、会计核算中心牌子)。负责农口工作,包括农村经营管理和农、林、水、牧、渔、“三防”和科技工作;负责研究、制订经济发展规划,抓好内外贸易工作;指导乡镇企业活动,协调税务、工商、金融、保险、供销、粮食、电信、邮政、商业、供电等部门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决算;组织财政收入以及镇机关、事企业单位审计工作。 4、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5、组织宣传办公室。负责组织、人事、编制、工资福利以及宣传、统战和宗教等工作。 6、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整合镇信访、综治等资源,主要负责法制宣传、社会管治、矛盾排查、纠纷调处、接待来访、应急处置、治安防控等工作,主任由镇委副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主任1名(副科级),信访办主任、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兼任副主任。 7、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社会保障、侨务、侨联等工作。 此外,按有关规定设置下列机构: 1、人大 2、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室合署) 3、武装部 4、共青团 5、妇联 6、工会 关于揭西县坪上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年度收支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36.68万元,上年度拨款2263.93,万元,同比增长69.47%;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以上数据变动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的调整及补发。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分别为: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0000元;公务接待费122000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分别为: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0000元;公务接待费128000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分别为: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0000元;公务接待费110000元。国内公务接待82批次,726人次。 2015年“三公”支出数与2015年年初预算数及上年度支出数对比之下,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的相关规定,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规范经费支出。控制接待次数、降低接待规模。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6万元,比2014年增加14.82万元,增加了1.39%。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的增加。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5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六、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专业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揭西县坪上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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