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复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6-08-26 09: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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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1、宣传和贯彻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规划的法规、政策规定。 2、编制县城建设的总体规划、小区规划,县城总体规划区域内的市政工程建设规划和园林绿化规划等城建规划。 3、直接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规划选址、审批发证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实施及各项城建规划的监察管理。 4、指导、协调县环卫局搞好县城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 5、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城市规划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内设人秘股、业务计财股、规划技术股、市政工程管理股、园林管理股5个职能股,一个直属机构城监大队及下属滨江公园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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