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西县直工委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 主要职责 县直工委是县直机关部、委、办、行、局、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从实际出发,提出县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2、负责审批县直单位党组织的设置,(总)支部书记、副书记职务的任免。 3、指导县直党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4、做好县直单位党组织发展党员的规划、指导和检查,以及吸收、转正工作。 5、做好县直单位组织党费的收缴、检查工作。 6、指导县直单位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定期了解各基层组织、党员对党建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7、领导县直单位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审批股级以下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分决定。 8、负责县直单位党代表选举的有关工作。 9、完成县委、县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直工委下设办公室、党代表工作室,加挂县直属武装部、县直属工会牌子
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2014年部门决算总收入91.05万元,收入支出持平,无结余;2015年部门决算收入与支出116.97万元。2015年增加原因主要是工资福利提高。2015年预算总额67.44万元,决算收入支出116.97万元,原因也是工资福利提高。 (二)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539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25590元,下降3.8%,公务接待费决算29800元,下降2.9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三)2015年本部门机关行政运行经费82.55万元,比2014年减少0.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减少1人。 (四)本部门无政府采购。 (五)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一般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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