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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镇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我们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帮助指导下,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按照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生理财原则,开拓进取,求真务实,使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得到了进一步加快,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基本实现了年初提出的各项预算指标。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我镇财政预算总收入达11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4.2%。在总收入中:(1)上级补助收入945.12万元,比增-16.46%;(2)工商各税收入234.18万元,完成任务139.5%。 (二)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我镇财政预算总支出1179.3万元,各项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1万元,占年度预算2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3万元,1.7%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万元,占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63.2万元,占5.36%;节能环保支出72万元,占6.1%;城乡社区支出61.2万元,占5.2%;农林水支出616.85万元,占52.3%,其他支出2.85万元,占0.36%。 (三)收支平衡方面情况 2014年财政预算收入1179.3万元,总支出1179.3万元,收支平衡。 (四)2014年以来的主要财政工作 2014年,我镇的财政工作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和各村的密切配合和支持下,围绕建设幸福、美丽大溪的思路,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确保财政预算的正常执行和财政工作的正常开展。在部门预算改革、落实收支两条线,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等方面,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使大溪镇财政收入保持平稳增长,财政运行情况良好。主要表现为:一是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完成工商各税任务。2014年,我镇针对税收任务重,无企业,税源少的不利因素,为能按时按质完成任务,我们想方设法、积极招商引资,多方培育税源,确保税收保持平稳增长,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财税征收任务。二是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民生和法定支出需要。2014年,为维护全镇稳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我们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涉农惠农资金工作,使民生和法定支出需要得到落实,维护了社会的稳定。2014年,发放种粮补贴102万元,生态林补贴1.5万元,农村住房低保110万元。三是深化财政改革,努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的原则,我们严格执行预算计划,合理安排财政资金,使资金的使用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同时,规范了政府财政资金收支行为和加强财政监督,增强了收支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四是充分发挥财政“两个中心”作用,进一步加强村、镇财务管理,有效地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减少村级财务违纪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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