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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财政审计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 2018-09-15 00:00:00
关于公开2016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2016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已经2017年9月30日揭西县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现予公布。

     关于2016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揭西县审计局局长 温贵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作2016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 2016年县审计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审计局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履行审计机关法定职责和社会责任,创新审计组织形式和审计方式方法,各项审计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我县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审计保障。全年共审计和审计调查单位(项目)33个,完成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100%,查出违规金额366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70630万元,处理上缴财政26万元,调账处理金额2717万元,提出审计建议33条。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 2016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收支管理基本规范。年度财政工作能够迎难而上,努力保障财政收入,统筹安排,努力弥补支出缺口,积极申报债券转贷资金,有效转化债务风险。以提高发展质量为中心,继续调整完善我县乡镇财政激励型管理机制,不断强化公共财政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县九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调整的年度预算收支任务,基本实现预算收支平衡。

(一)克服不利影响,努力实现全县财政总收入的稳定增长。一是收入总量增加,地方收入负增长。2016年度财政总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税收收入分别完成47.29亿元、4.30亿元、2.95亿元,分别增长7.07%、-16.35%和-20.27%;税收收入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8.60%,比减3.24个百分点。地方财税收入的形势愈加严峻。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对社会事业的投入持续增加,有力支持了地方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三是统筹落实债券转贷资金,减少地方债务短期压力,为地方公益性项目支出提供保障。四是继续收回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全年共盘活存量资金7780万元,为弥补我县财税收支缺口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财政支出结构的优化更多体现于侧重民生改善方面。

2016年度在我县财政收入出现较大缺口的情况下,仍全力做好支出统筹,将财政资金更多投向补齐民生短板等方面。全县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农林水事务及扶贫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投入34.1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8.16%,比去年增加1.28亿元,提高2.94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20.86个百分点,公共财政和民生财政的特点更加突出。

(三)加强风险防控,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能力有所提高。2016年度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一是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继续实行限额管理,年度债务限额报上级和县人大常委会批准,有利于加强对新增债务的管理。二是由省财政厅统一发行债券,通过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的形式,将债券资金转贷给我县,减轻了我县公益性项目支出的主要债务负担。我县地方政府性债务转化为与省财政厅之间的分期债务后,债务风险有所降低,债务风险的可控性也有所增强。三是要求债务单位做好债务登记和甄别,区分债务性质,组织化债和制定还款计划,重申新增债务的法律风险,使债务管理日常工作得到强化。

(四)继续推行财政改革,多项管理创新得到实施。一是完善预算编制管理,将上级提前下达的补助资金全部纳入预算,提高预算的完整性。二是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县所有乡镇(街道)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顺利实施。三是完善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成全县17个乡镇318个村(居委)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终端建设,设立专职代办员。四是实行财政账务一体化信息平台管理,通过平台实现对各预算单位财务事项录入、年度收支进行实时监督。

 二、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县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6年,县财政工作能够认真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强化公共财政职能,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努力实现财政总收入稳定增长,进一步提高地方财政保障能力。重视民生,保障重点,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2016年度财政总收入472869万元,其中:1.上年结余收入33039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321240万元;3.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3048万元;4.调入资金4960万元;5.债券转贷收入48593万元;6.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989万元。财政总支出43669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26.10%,比上年增支28096万元,增长6.88%。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6988万元;2.上解上级支出6526万元;3.债券还本支出27628万元,比上年增支24292万元;4.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548万元。收支相抵余额36179万元,为结转下年的支出32693万元和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3486万元。但在审计中也发现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规范的问题:

    1.少列财政预算收入。截至2016年末,应作未作财政预算收入14389.20万元

2.多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00万元。县财政预拨付2017年社保县级配套资金15000万元,并将预拨2017年城乡医疗保险、城乡养老保险各30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提前于2016年度列支。

    3.扶贫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上级分四批下达到我县的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东莞市帮扶资金共16883.25万元。经延伸审计调查凤江镇、金和镇、塔头镇和棉湖镇发现,截至审计时,除塔头镇已拨出一部分精准扶贫资金以外,其他三个乡镇的精准扶贫资金均未拨出,距离省下达第一批扶贫资金的时间2016年6月,已有一年多。由于扶贫项目推进缓慢,造成大量扶贫资金闲置,影响了扶贫资金效益的及时发挥。

4.项目资金到位率需进一步提高。截至2016年12月末,县财政尚有2014、2015年度项目资金6923.40万元未拨付用款单位

    5.未及时清算和收缴国有资产收益。根据2005年12月的承包经营合同,安远公司每年应上缴县财政的小水电公司经营承包款350万元,根据2014年9月30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承包金按税后列支,仍按原合同约定上交承包金350万元,每年一清算。但至审计时,2014-2016年度承包款共1050万元仍未清算和收缴。

6.部分财政资金管理不够规范。1)未及时收回多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969.9万元。(3)超范围使用其他医疗保障支出4.00万元。

7.会计基础工作不够规范。县财政总预算会计账核算反映财政水利专户、教育专户的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账实不符45.27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县水务局、经信局、畜牧局3个单位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预算单位基本能够加强预算收支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决算报表数据不实。经审计的3个单位2016年度决算报表均存在信息失真的问题,会计账面反映的收支数与年度决算报表反映的数据不一致,涉及金额共2146万元。

2.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开支超预算。经审计的3个单位中,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和公车运行维护费除县畜牧局以外其余2个单位均超出预算控制数。

3.支付工程款欠交税费。如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16年12月直接支付源天公司横江河左岸景观工程款700万元,县水务局作为预算单位,未及时取得正式发票。

4.建设工程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和结算造价未报财政审核确认。如县经信局2016年1月经财政核定预算造价为42.76万元的产业园区龙门架建设工程,已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但该局仍自行采购;建设项目结算也未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确认工程造价。

5.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如县畜牧局2016年收到三笔商铺出租收入共1.26万元。

6.会计核算不够规范。如县畜牧局少列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部分收入4.1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对县社保局2016年度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我县社保基金的预、决算编制和财务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严格按照上级管理制度规定,及时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六项社会保险基金年度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预算执行结果情况。2016年县本级六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57亿元,完成预算的115.27%,比上年增收1.89亿元,增长33.17%;支出6.23亿元,完成预算的107.65%,比上年增支1.43亿元,增长29.82%。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部分项目的预算编制不够科学、规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账户挤占个人账户6174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未按规定由县地税机关全责征收,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推进速度慢,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余额财政局与社保局账账不符,县社保局“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调账2395万元依据不充分等。

(四)县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上半年,共完成对17名领导干部的任期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重大经济决策、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依法界定领导干部对存在问题应当承担的责任,促进领导干部自觉依法履职,做到守法、守规、守纪、尽责。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建设工程监理职责未有效履行,涉及金额4952.68

万元。如县水务局所抽查的5项工程监理情况,监理日志不齐全、填写简单和形式化,无投工投料、工作量、工作结果等情况记录,监理职责未有效履行。

2.有16项建设工程未如实进行工程结算,涉及金额2338万元。五云中学合同总价192.89万元的教师宿舍楼工程,2013年全部完工并交付使用,但至审计时止仍未办理结算手续

3.10个单位未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1536.98万元。如县五云中学2011年至2014年间14项工程总金额617.13万元,其中11项工程已达到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3项工程单项超过50万元达到政府招标采购限额标准,均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4.仍存在债务未挂账问题。如县五云中学存在已结算未挂账的工程债务3项共80.56万元,未结算未挂账的工程债务按法院判决标的为6项270.03万元,未付款未挂账的购物、维修等经费债务69.64万元。

5.有4个单位预算资金管理违规,涉及金额371.41万元。

6.有10个单位支出凭证手续不全,涉及金额201.25万元。

    7.有7个单位“三公”经费超支,涉及金额90.12万元。 

8.有3个单位支付工程款935万元欠缴税费。

9.有4个单位超限额使用现金,涉及金额163.57万元。

10.有14个单位会计核算不够规范,涉及金额4360.84万元。

(五)企业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组织对县自来水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该公司收取水费违约金10.03万元未申报纳税,少摊销材料成本差异18.14万元,多计收入9.94万元,超范围支付现金6.33万元,会计核算不够规范等。

(六)完成上级工作任务情况

在省统管的大背景下,面对越来越严峻的形势,我局坚定信心,迎难而上,面对审计人员与审计任务矛盾日益突出的状况,努力探索,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在完成本级项目计划任务的同时,全力支持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完成其他审计任务。本年度我局选派2名业务人员参加省厅组织开展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项目,选派1名业务人员参加广东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调查项目,选派2名业务人员参加本年度县级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异地同步审计项目,选派2名业务人员参加市局组织开展的稳增长审计揭西县精准扶贫项目,派出3名审计人员参加市局统一组织的基础教育投入审计项目终结阶段的审计工作,派出1名年轻业务人员参加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办为期一年的“以审代训”审计实务工作。

    三、加强财税管理的意见

(一)坚持创收和绩效并重,努力化解财政压力。一是持续改善财税环境,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激励招商引资和投资创业,坚持市场化方向,扶持产业园区建设,提高财政资金的综合撬动和引导放大效应。二是持续完善乡镇(街道)财政激励机制,既要奖励先进、鞭策后进,又要重视保护新增元素,避免鞭打快牛。三是持续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跨年度和中期项目绩效评价体系,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动态监测预算执行,全面落实预算支出、绩效、监管责任。

(二)重视风险防范和财政安全,加强政府债务和政府债券资金监管。财政部门要首先负起对政府性债务规模上限的预警责任,密切关注各类可能增加政府性债务的潜在风险点,不断增强财政的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能力。既要保持债券资金对保障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又要加强债券资金预算管理,综合考虑偿债能力和利息负担,科学安排债券资金的规模结构,提前做好还本付息资金筹措工作,积极落实还款资金来源,控制债务及其利息的违约风险。

(三)重视基建程序规范化管理,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财政资金为主的建设工程投资项目,财政部门在工程预算造价和工程结算造价方面实行全覆盖审核,以加强工程造价真实性管理;发改部门对扩大投资超过规定比例的建设工程,督促完善重新招投标等有关基建程序;住建部门加强对建设工程监理环节的督促检查,提高建设工程监理水平,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通过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的合力,切实提高工程质量,切实提高工程造价的真实性。

(四)重视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性管理,加强拨款平台的风险防控。通过委托权威机构进行风险评估等形式,对我县目前使用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如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账务一体化信息平台、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等,就操作人员的职责范围、权限、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客观风险和人为风险进行评估和测试,未雨绸缪,堵塞可能的漏洞,确保各种电子平台的安全、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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