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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 社会救助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5-01-23 00:00:00 |
揭西民发[2015]23号
关于转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及认定暂行
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河婆街道办、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健全我县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及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粤民发[2014]202号)及政策解读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揭西县民政局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