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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外省政策 发布时间: 2020-08-11 10:43:58
关于实施安徽省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ah.gov.cn/csdh/zynl/8451181.html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确保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有效提升广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48号)、《安徽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工作若干政策的通知》(皖就〔2020〕6号)等精神,省厅研究制定了《安徽省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7月16日

安徽省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

       一、总体目标

      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将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稳定农民工工作岗位、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助力贫困劳动力增收脱贫的重要抓手,面向广大农民工群体,开展大规模、广覆盖和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2020年至2021年,每年培训农民工30万人次以上,促进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推动农民工稳岗就业和返乡创业,改善农民工就业结构,将农民工培育成为重要的人力资源,为技工大省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二、对象范围

      在岗农民工、城镇待岗和失业农民工、农村新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贫困劳动力等。

      三、实施和参与主体

      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行业、企业和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四、主要内容

      (一)支持企业组织在岗和待岗农民工开展以工代训。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农民工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支持困难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连续停工停业达到15天,但继续为职工发放工资(或生活费)的中小微企业,根据待岗农民工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的各类企业,吸纳农民工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以工代训补贴政策按《关于实施援企稳岗以工代训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12号)执行。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就业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农民工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政策释义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78号)等执行。

     (二)以输入地为主,面向转岗和失业农民工开展定向定岗培训。在充分尊重农民工就业意愿基础上,支持各地结合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需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定向定岗和专项就业技能培训。鼓励各地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大力开展建筑、机械、维修、家政、养老、餐饮、保安、物流等适合农民工就业的技能培训和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直播销售员、汽车代驾员等新职业新业态培训。对定向定岗培训质量好、学员留在省内就业人数多的培训机构给予奖励,奖补资金可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将返乡农民工纳入创业培训重点对象,支持有意愿的人员参加创业意识培训和创办企业培训。根据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底数、创业总体情况、创业培训需求等,针对返乡农民工等人员不同创业阶段的特点、不同性别、不同需求和地域经济特色,开展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创业培训。继续实施“创业江淮·未来新徽商”特训营项目,联合省农业农村厅每年开设1—2期农村创新创业致富带头人特训营班期,免费为具有创业提升意愿、经营产业性质符合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的农村创新创业致富带头人提供高层次管理进修培训,学员报名、遴选及组织工作由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充分利用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省级“筑梦”创业导师团等平台及资源,创新服务模式,提供灵活便捷的在线培训和创业指导帮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各地要把农民工促就业、扩就业和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高度重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要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加大工作宣传力度,提升政策知晓度,提高广大农民工参加各类技能培训积极性。要督促指导行业、企业做好各类培训组织服务工作,积极构建多方参与、多元实施的大培训格局。

     (二)强化服务意识,确保培训质量。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省级公布的培训就业信息基础上,及时发布本地培训项目目录、培训机构目录、就业信息等,方便农民工培训和就业。要指导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开展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定向定岗、订单和创业培训。要加强培训质量管理,严把结业考核和技能鉴定关口,确保培训取得实际效果。

     (三)规范落实政策,确保资金安全。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落实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现行支持政策,依托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等,扎实做好农民工精准识别工作。要积极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延长培训学时,上浮补贴标准,总体不超过现行学时及补贴标准的20%。要严格培训补贴资金监管,提高资金支出绩效,对挪用、占用、截留培训资金和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培训资金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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