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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 基本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1-12-20 16:30:20 |
一、概 述
(一)公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6〕22号)
5.《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6.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7.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要求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监督渠道
【公开主体】揭西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公开时限】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揭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政务微信等形式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
1.揭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平台(网址:http://www.jiexi.gov.cn/hdjlpt);
2.揭西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通讯地址:揭西县河婆街道霖都大道52号;邮编:515400。电话:0663-5597336。)
二、主动公开事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