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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 住房保障信息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7-12-14 00:00:00 |
根据申请人提出复核要求,通过揭西县住房保障对象资格重新审查,以下4户家庭符合申请棉湖镇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从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20日。
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揭西县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联系电话:0663-5584525
地址:揭西县河婆街道霖都大道74号县住建局房管股
附件:棉湖镇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查合格名单
揭西县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17年12月14日
审查合格补充名单 | |||
编号 | 所在居委 | 申请人 | 身份证号码 |
1 | 南门居委 | 郭伍洲 | 440526195710****** |
2 | 道江居委 | 方静卿 | 440526196501****** |
3 | 桥头居委 | 杨映波 | 440526196809****** |
4 | 竹园内居委 | 郑初照 | 440526197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