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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 住房保障、法规政策、住房法规 | 发布时间: | 2018-08-17 00:00:00 |
经县政府同意,对公租房建立弹性租金增长机制,具体如下:
一、保障边缘人群定义:租住公租房且家庭人均年收入超过政府规定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但没有超过规定值30%的家庭。
二、对于保障边缘人群,实行弹性的租金增长机制,给予三年过渡期,不予清退,允许继续租住原公租房,第一年租金按照每月每平方米3.5元收取,第二年仍属于保障边缘人群的,租金按照每月每平方米4.5元执行,第三年仍属于保障边缘人群的,租金按照每月每平方米5.5元执行。第四年原则上予以清退,拒不退出的按照市场价收取租金。
揭西县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