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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曝光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7-11-16 00:00:00 |
揭西安委办〔2017〕88号
转发市安委办《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佛山市高明区新高聚塑胶化工有限公司(停产)
发生爆炸事故通报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河婆街道办,县有关单位:
现将市安委办《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佛山市高明区新高聚塑胶化工有限公司(停产)发生爆炸事故通报的通知》(揭安委办〔2017〕6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切实做好风险防控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请将本通知迅速传达至辖区内相关企业。
揭西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
抄送:县政府办,林春雄常务副县长,张斌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