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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西县物价局关于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

时间:2016-11-23 10:06:20 来源:揭西县物价局 作者:

揭西县物价局关于调整污水处理

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2008年第2号令)等有关规定,揭西县物价局拟定于201612月下旬在县城召开调整污水处理费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听证项目为县城污水处理费(含建制镇),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要求,调整县城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专款专用,并委托县自来水公司在收取水费时代收代缴。

 二、本次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22名,其中消费者10名,经营者3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党政有关部门7名。

我局将委托有关单位和消费者组织推荐方式产生。另: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名额5名。届时,邀请县电视台的记者采访报道。

 三、参加人报名条件:(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揭西县城常住居民;(2)对污水处理收费问题有一定了解:(3)有一定的调查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4)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5)能依时全程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四、报名办法:有意愿成为听证参加人的各界人士,可带有效证件前来我局报名。

地址:揭西县物价局,联系电话: 5583487 传真:5583487。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122日。

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揭西县物价局

                            201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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