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金月 因保管不善,将 (1990)05263000435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洪庆、陈庆玲、陈庆汉、陈庆芳、陈庆丰、陈揭红
2026年5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索引号: | 11445222MB2D24497G/2026-00210 | 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公告 |
| 发布机构: | 揭阳市揭西县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6-05-07 |
| 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5-07 | |
| 主题词: | |||
汪金月 因保管不善,将 (1990)05263000435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洪庆、陈庆玲、陈庆汉、陈庆芳、陈庆丰、陈揭红
2026年5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揭阳市揭西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3-5513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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