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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揭阳市揭西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222MB2D24497G/2025-00553 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公告
发布机构: 揭阳市揭西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5-12-17
名称: 揭西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文号: 揭西自然网挂(告)字〔2025〕8号 发布日期: 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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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西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17  浏览次数:-

  经揭西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委托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为JX2025031号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和规划建设主要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JX2025031

土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

宗地坐落:

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彩云路

以东、335省道以南

宗地面积:

3830.42平方米

出让年限:

35年

容积率:

1.0~4.0

计容总建筑面积(㎡):

3831~15321

建筑密度(%):

≥35

建筑限高(m):

≤60

土地评估备案号:

4408925BC0118

绿地率(%):

≤20

备 注:

1、根据《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宗地为一类工业用地,具体建设标准详见揭阳市自然资源局《用地规划条件》(揭市自然资(产业园)规设〔2025〕第9号)及附图。

2、本宗地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734.46平方米建筑物一并整体出让,一并报价。

3、宗地设定用于建设不锈钢五金制品生产加工销售项目,具体详见竞买条件及《CYY2025009号宗地建设使用监管协议书》。

4、本宗地位于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原编号为CYY2025009号,为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委托揭西县办理公开出让,出让公告宗地编号按揭西县宗地编号排序为JX2025031号,其他内容不变。

  二、挂牌出让时间安排

出让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1月6日

提交竞买申请时间

2026年1月6日8时30分至2026年1月14日17时00分

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

2026年1月6日8时30分至2026年1月14日17时30分

网上挂牌时间

2026年1月6日8时30分至2026年1月16日09时30分

备 注

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三、出让方式、竞买保证金和增价幅度

  (一)本宗地采用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为无底价方式出让,由揭西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公开出让。按出价最高且符合竞买条件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宗地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整体出让,一并报价。

  (三)竞买人须缴交竞买保证金100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84万元,地上建筑物16万元。

  (四)本宗地出让起始价202万元(含地上建筑物价格),其中:土地使用权出让起始价168万元,建筑物出让起始价34万元。

  (五)本宗地增加幅度为10万元(含地上建筑物增价幅度),其中土地使用权增价幅度为7万元,地上建筑物增价幅度为3万元。

  四、竞买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单独申请参加竞买。

  (二)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进驻产业必须符合园区产业规划。该项目作为工业项目,产业类型为不锈钢五金制品生产加工销售项目,总投资额约0.4亿元,项目的净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250万元/亩,项目投产后前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年产值不低于 200万元/亩、年财税贡献不低于10万元/亩,投产后第三年完整会计年度起,年产值不低于300万元/亩、年财税贡献不低于18万元/亩。

  (三)该地块所有建设内容应严格按照《揭阳市自然资源局用地规划条件》{揭市自然资(产业园)规设〔2025〕第9号}规定执行。不得在工业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四)竞得人须按约定时间开工建设:

  1.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自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立项、规划报建手续,取得施工许可证,并进场开工建设。

  2.竞得人开工后24个月内建成投入使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同时竣工。

  开工建设是指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进入打基础、深挖基坑等实质性施工;竣工是指本项目已全部完成所有设计图纸要求完成的工程量,并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

  (五)竞买人须根据上述内容提供相关的材料并接受监管。

  1.竞得人须在竞得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和揭阳产业园管委会签订《CYY2025009号宗地建设使用监管协议书》。凭监管协议书在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2.未签订监管协议书的,不得签订《成交确认书》,该竞买行为自动撤销,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上缴国库,不予退还。

  (六)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揭西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成交确认书》失效,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有权重新组织挂牌出让。

  (七)凡在揭阳市行政区域内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1.有拖欠地价款的;

  2.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3.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4.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5.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经核实,竞买人存在上述行为的,该竞买行为自动撤销,保证金不予退还、土地使用权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上缴国库,建筑物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上缴揭西县财政专户。

  (八)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所列公开出让条件,提交竞买申请和参与竞买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所列公开出让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CYY2025009号宗地建设使用监管协议书》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竞买过程中的违约责任。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或定金不予退还:

  1.竞买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

  2.竞买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竞买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4.竞买人采取行贿、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五、费用的支付

  (一)竞买人报名时应交纳出让宗地(含建筑物)的竞买保证金。成交后,竞得人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价款;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地上建筑物价款缴入揭西县财政专户。所有款项均须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支付,不得抵偿其他任何债务。

  (二)宗地出让价款(含地上建筑物价款)缴纳有关要求:

  1.土地使用权价款部分:成交后,由揭西县自然资源局向税务部门推送费源信息,税务部门根据费源信息开具缴款通知书,缴款人(竞得人)依据缴款通知书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费;缴费完成后,税务部门为缴款人开具缴款凭证。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竞得人将竞买土地保证金缴入国库,土地保证金抵作合同定金,定金数额由《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不足部分须于上述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超过部分抵作地价款,成交价款余款由竞得人直接缴入国库。

  2.地上建筑物价款部分: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揭西县自然资源局通过广东非税收入收缴一体化系统向竞得人开具缴款通知书。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竞得人将地上建筑物竞买保证金缴入揭西县财政专户(抵作建筑物价款),成交价款余款由竞得人直接缴入揭西县财政专户。

  (三)竞得人必须按有关规定缴交土地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包括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缴交的契税等。

  六、交地条件

  挂牌成交后,出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原则上90日内按现状组织移交土地。移交土地后,对地表以下的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人防、文物、电缆、通信设备、军事设施、供水、供电、供气等隐蔽设施和地质情况造成竞得人施工困难或无法施工的,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开发经营风险。

  七、项目建设基本要求

  (一)竞得人应在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设立项目法人公司(竞得人为法人并已在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注册的除外),且应于网上报名时同时提出申请,项目法人公司股东名称及各自所占份额应与申请人一致,并应在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持项目法人公司的资格证明文件到揭西县自然资源局签订补充协议;若项目法人公司在该宗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成立的,可由项目法人公司直接与揭西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土地使用年限:宗地设定出让年限为35年,自交地之日起算。

  (三)竞得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不得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否则应负责赔偿。

  (四)政府保留对本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涉及原宗地的城市规划如有修改,竞得人有义务执行有效的城市规划,并按届时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五)本宗地的建设开发要求,竞得人应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各项约定执行。

  (六)所有建筑物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设计标准、规范的规定。

  (七)竞得人须按照规划条件及其附件要求进行土地利用和开发,对项目的道路出入口和建筑退缩道路范围的市政绿化工程负责出资建设。

  (八)用地红线内的建筑设计、建筑用途等必须符合土地利用及绿色建筑要求,涉及计划、规划、环保、消防、绿化、卫生、人防、民航、防洪排涝、电力交通、文物保护等问题,在符合专项规划要求的情况下,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建设。

  八、公益工程

  竞得人须同意政府规划的下列工程可在其用地红线范围内的规划位置和立体空间建造或通过,政府或公用事业营建主体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一)供电、供水、煤气、通讯、排污等管线。

  (二)城市道路、园区分隔道路、绿化、路灯等设施。

  在兴建建筑或维修工程之前,竞得人必须摸清地段或相邻地段公有的明渠、水道(包括水龙喉管)、电缆、电线以及其他设施的位置,并向有关部门呈报处理的计划;竞得人未获批准之前,不得开工。需要迁移改道、重新铺设或装设的费用,均由竞得人负责。

  九、公共设施的建设及其他要求

  (一)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公共配套设施及市政设施均由竞得人无偿提供土地并出资建设。

  (二)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市政道路,属市政公共设施的,不得用于抵押、出租,不得转让变卖。

  (三)公共设施的建设及其他要求严格按照对应《揭阳市自然资源局用地规划条件》{揭市自然资(产业园)规设〔2025〕第9号}规定执行。

  十、支付成交价款过程中的违约责任

  竞得人应当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或定金,出让人并可要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十一、土地开竣工违约责任

  竞得人未能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土地使用权予以收回;部分土地未开工建设的,该部分土地予以依法收回。

  竞得人未能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日期、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或开工建设前尚未完善开发建设手续的,土地使用权予以依法收回。

  十二、改变用途的违约责任

  竞得人不得改变宗地土地用途,否则土地使用权予以收回。其他违约责任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

  十三、其他须知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二)申请人必须办理数字证书并获得授权,才能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三)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支付,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四)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申请人,请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揭阳市) https://ygp.gdzwfw.gov.cn/#/445200/index,登录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本次挂牌的出让规划条件、监管协议书模板、公告、竞买须知、合同样本及有关文件,同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具体操作详见服务指南-交易类型-《土地与矿业权竞买人操作手册》指引。

  (五)其他有关事项按规定执行。

  揭西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663-5536122

  竞买联系单位: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揭西分中心

  地址:揭西县城环城东路县政务服务中心内B栋201号

  电话:0663-5880133

  财务部联系电话:0663-8071677,0663-8255003

  技术支持电话:0663-8071661

  数字证书办理

  1.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

  2.数安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办理及绑定方法参照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揭阳市)“服务指南”-“数字证书”相关指南。

  地址/电话:

  1.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3 楼 319 办事窗口,0663-8761822

  2.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3 楼 320 办事窗口,0663-8264822

  揭西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