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有关规定,我县拟收储以下宗地,现就收储价格公示如下: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拟核准的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揭西县自然资源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需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3日
公示机关:揭西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揭西县河婆街道温泉二横路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663-5536122
揭西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