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2025年7月2日之前)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揭西县城东路口希桥酒店对面(揭西县公共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0663-5232640
公告单位:揭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索引号: | 11445222MB2D24497G/2025-00224 | 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通知 |
发布机构: | 揭阳市揭西县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13 |
名称: |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 ||
文号: | 揭西不动产公〔2025〕57号 | 发布日期: | 2025-06-13 |
主题词: |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2025年7月2日之前)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揭西县城东路口希桥酒店对面(揭西县公共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0663-523264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公顷) | 登记内容 | 用途 |
1 | 揭西县京溪园镇新洪村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揭西县京溪园镇新洪村京棉公路西南面 | 445222105204JA00002W00000000 | 土地0.1270公顷 | 宗地面积0.1270公顷首次登记 | 集体土地 |
公告单位:揭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揭阳市揭西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3-5513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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