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经审核,揭西县河婆街道宝塔居委清河七巷3号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给予颁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
一、申请单位:张龙海
二、项目名称:住宅楼
三、建设位置:揭西县河婆街道宝塔居委清河七巷3号
四、建筑规模: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6.78㎡;规划许可建筑面积:155.16㎡;用地性质:住宅 ;层数:4层;核实建筑基底面积:36.78㎡;核实建筑总面积:155.16㎡;核实建筑高度:13.78m。
五、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号:揭西自然资规核4452222024HY0067488号
六、发证日期:2024.12.30
监督电话:0663-5513770
揭西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