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揭西鑫昌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一、公示日期:2024年7月24日-2024年8月3日;
二、申请单位:广东鑫昌顺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揭西鑫昌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四、建设位置:揭西县龙潭镇井下村国道G235北侧
五、建筑规模(本次核实不包含3号生产车间):规划许可建筑基底面积:3388.71㎡,规划许可总建筑面积:9671.80㎡;用地性质:工业用地(M1);核实建筑基底面积:3416.48㎡,核实建筑总面积:9768.78㎡;核实建筑高度:30.71m;核实机动车停车位:29个。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揭西县自然资源局建设管理股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监督电话:0663-5513770
揭西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