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揭西县黄竹溪龙潭段水质提升工程(二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一、公示日期:2024年7月3日-2024年7月13日;
二、建设单位:揭西县龙潭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名称:揭西县黄竹溪龙潭段水质提升工程(二期)
四、建设位置:揭西县龙潭镇国道235(龙潭大道)以南
五、建筑规模:本宗地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499㎡;总建筑面积:786.31㎡(计容建筑面积:766.47㎡,不计容建筑面积:19.84㎡);容积率:0.31;建筑密度:14.76%;绿地率:33.43%;建筑高度:≤15m;机动车停车位:1个。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揭西县自然资源局建设管理股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监督电话:0663-5513770
附件:“揭西县黄竹溪龙潭段水质提升工程(二期)”规划总平面图
揭西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