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世忠不慎丢失已故父亲蔡德胜遗留的位于揭西县揭西县坪上镇新榕村后背园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一本,证号为:揭集建(1992)第0526060800143-2号,现声明作废。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其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补办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揭西县城东路口希桥酒店对面(揭西县公共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0663-5232640
公告单位:揭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11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