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经审核,京溪园镇龙江华府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给予颁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
一、申请单位:揭西县恒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京溪园镇龙江华府
三、建设位置:揭西县京溪园镇粮所
四、建筑规模:规划许可建筑基底面积:1784.10㎡,规划许可总建筑面积:22010.09㎡;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R21);核实建筑基底面积:1784.90㎡,核实建筑总面积:22075.82㎡;核实容积率:3.5;核实建筑密度:34.25%;核实绿地率:27.07%;核实建筑高度:44.28米;核实车位:131个。
五、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号:揭西自然资规核[2023]011号
六、发证日期:2023.4.4
监督电话:0663-5513770
揭西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