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揭阳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
第2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县政府办公室:
贵单位转来《关于做好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收悉,我局高度重视,针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27号提案“关于加快推进我县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的建议”开展认真研究,会办意见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推进源头减量。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对本部门监管的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及减量监督管理将建筑垃圾减量纳入文明施工内容。出台《关于全面落实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的通知》,督促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在开工前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同时要求工程建设单位督促工程施工单位做好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对新建工程,提醒告知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做好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编制备案。
(二)推行绿色建造。我县高度重视推广绿色建筑工作,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目标,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居住小区等应当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十四五”以来,实现通过绿色建筑施工图专项审查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公共建筑项目及居住建筑项目合计10个,新开工绿色建筑面积约24.54万平方米,竣工绿色建筑面积约15.61万平方米,城镇新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81.2%,城镇累计建成绿色建筑面积约64.27万平方米,新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4宗,建筑面积33428.14平方米。
(三)推动规范处置。县委县政府为更有效解决建筑垃圾的处理问题,围绕绿色环保,高效节能,长期彻底的目标,决定落实推进揭西县建筑废弃物和市政污泥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总投资20529.35万元。项目选址在灰寨镇河五村,建成后日可处理建筑废弃物6100t,其中建筑余泥渣土约4500t,市政余泥约100t,拆除建筑垃圾约1500t。该项目通过特许经营招标,中标单位为绿源环保有限公司。目前,项目已办理土地出让、征地、用地规划、建设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场地平整、围墙建设、进场道路建设已完成。厂区内道路正完成硬底化建设,办公楼已完成主体建设,已在装修阶段,生产线已安装完成,正在搭建钢结构厂房。
(四)强化执法监管。严格落实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压紧压实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紧盯重要路段、闲置区、河边等偷倒建筑垃圾易发、频发的重点区域,增加巡查频率、频次。采取“盯守+巡查”“错时+延时”工作模式,切实加大“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要节点”执法检查力度,严查非法倾倒建筑垃圾、擅自设立弃置场堆放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在日常督查过程中,严格实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出场前冲洗、全密闭运输、规范化处置全过程监管,重点检查使用未经核准车辆运输建筑垃圾、车辆带泥上路、未适量装载造成撒漏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并从严查处。要求施工单位、物业小区等将废弃的建筑垃圾堆放在临时地点,杜绝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混合堆放,并及时清运至集中处理点处理,从源头杜绝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违规行为。
二、存在问题
我县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与先进地区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和亟待解决的困难问题,我县建筑废弃物和市政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尚未完工、现有建筑垃圾收运处理尚未规范、部分区域建筑垃圾管理薄弱、存在建筑废弃物随意堆放、和其他垃圾混合堆放、绿色建筑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推广应用力度有待加强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我县将继续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的有关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县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一)加强源头管控。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对本部门监管的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及减量监督管理将建筑垃圾减量纳入文明施工内容。督促建设单位将减量化措施费用纳入工程概算,并监督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具体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工程招标文件、承发包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的具体要求和措施,以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设计单位优化工程设计,合理确定场地标高,开展土方平衡论证,减少建筑垃圾产生和外运。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方案,落实减量措施。
(二)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结合我县实际,落实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发展绿色建筑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加强对绿色建筑发展的技术指导和政策扶持,将绿色生态、节能低碳纳入大型新建项目建设条件,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三)强化监管执法。建立完善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监管,从严查处无证运输、未密闭运输、超限超载运输、抛撒滴漏、跨区域擅自倾倒或堆放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
揭西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