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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揭阳市揭西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222MB2D25676X/2025-00024 分类: 卫生、体育、通知
发布机构: 揭阳市揭西县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5-04-28
名称: 关于印发《揭西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揭西卫〔2024〕59号 发布日期: 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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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揭西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8  浏览次数:-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揭西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揭西县卫生健康局            揭西县发展和改革局

  揭西县教育局                  揭西县财政局

  揭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揭西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23日


  揭西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

  为加快提升我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协调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支持粤东地区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卫〔2023〕4号)和《关于印发〈揭阳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市卫〔2024〕2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七届六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工作要求,以“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为牵引,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促进医疗资源扩容提质、推动服务能力均衡提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实施“三医联动”协同治理、强化健康促进和医院管理,聚焦提升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健康揭西建设,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健康福祉。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力争县域住院率达到85%左右。县人民医院完成五大医疗中心建设工作,县第二人民医院成立心电诊断中心并创建为三级医院,县中医医院力争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力争妇产科、儿科建设成为特色专科。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0%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30%左右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到2030年,全县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优质医疗资源有效扩容,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布局更加均衡合理,健康揭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公共卫生体系健全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显著提升,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更加发展壮大,人民群众就医体验显著改善,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

  三、重点任务

  (一)促进医疗资源扩容提质

  1.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鼓励各医疗卫生机构积极与省级、市级医疗卫生机构沟通联系,建立深度合作帮扶关系,带动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加快引进高水平医疗资源和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加大本土人才储备和培育力度。县人民医院要深化与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合作帮扶,县第二人民医院要深化与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合作帮扶,县中医医院要深化与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合作帮扶,县妇幼保健院要深化与省妇幼保健院、省生殖医院、东莞中西医结合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合作帮扶,全面加强医院人才、技术、重点专科等核心能力建设,大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力争到2025年,县级医疗卫生发展核心指标达到“十四五”规划要求。(县卫生健康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每项任务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河婆街道办事处负责,以下不再列出)

  2.推进医疗资源增量提质。以全面质量管理、发挥人才优势、提升技术水平、补齐专科短板为核心,着力提升县级医院重特大疾病、危急重症和疑难杂症诊疗水平,充分发挥辐射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作用。全面推动县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甲等医院和县第二人民医院创建三级医院工作,持续提升两家医共体总院医疗服务水平。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加快推进县人民医院地下停车场(一期)建设、院区综合提升改造建设和县第二人民医院(棉湖华侨医院)地下停车场建设、住院综合大楼室内医疗环境提升改造工程等项目建设。(县卫生健康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公立医院专科建设。聚焦县基础专科,推进“普惠+特色”专科建设,打造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胸外科、妇科等专科类县级区域医疗中心。到2025年,5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通过评估验收。强化县级医院与省、市级三甲医院开展对口帮扶,加强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提升肿瘤、心血管、呼吸和感染性疾病等专科疾病诊疗能力。开展重点专科提升工程,重点打造与地方临床需求相适应的临床特色专科,谋划突出地方特色,力争用三年时间,创建9个市级重点专科,20个县级重点专科,推动建设一批县级临床优势专科。(县卫生健康局、财政局、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积极推动项目遴选建设。科学谋划卫生健康领域建设项目,加强项目储备工作,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投资计划项目和政府专项债资金,坚持“项目等资金”,加快推动卫生健康领域项目建设。落实规划和指标保障,落实医疗卫生用地布局,高效推动我县医疗设施建设。对我县非营利性医疗卫生设施,单独组卷报批并提供县级行业主管部门项目用地情况说明的,可申请使用省用地指标。创新项目管理,根据省、市级部门有关工作部署,探索实行基建、设备、信息化“三合一”审批。(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卫生健康局、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鼓励支持社会办医发展。支持社会办医与公立医院开展医疗业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支持发展高水平、集团化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消毒供应、血液净化、安宁疗护等第三方专业机构。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精神卫生等医疗机构。优化社会办医跨部门审批,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升市场主体登记效率和便利化程度。对符合条件的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可按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和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3年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快发展。依法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监管,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健康发展。(县卫生健康局、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服务能力均衡提升

  6.提升基层诊疗服务能力。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质增效工程,强化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常规手术、传染病筛查、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能力,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在实施备案管理的基础上,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施三级及以上手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等资金的绩效分配因素。完善和落实财政补助、人事分配、医保支付、价格管理等配套政策,提升基层服务能力,转变基层服务模式,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在医疗服务总量中的占比。高标准建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规范化村卫生站全覆盖,加大力度支持卫生院口腔、眼科等门诊建设。(县卫生健康局、财政局、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持续开展医疗卫生帮扶。引导各医疗卫生机构积极用好“组团式”紧密型帮扶、跨区域联动“一对一”紧密型帮扶、柔性帮扶等措施,加强综合服务能力建设提升。持续深入实施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人才结对帮扶,实行县帮扶镇、镇帮扶村多级帮扶机制,着力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管理水平、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梯次下沉。鼓励支持县中医医院开展定点帮扶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市级和县级各类卫生健康人才帮扶基层项目。(县卫生健康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强公共卫生能力建设。建设完善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县级疾控中心核心能力建设,推动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方案。建立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实施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县人民医院可转换传染病区,构建传染病救治网络。加强卫生应急队伍规范化建设,实现县级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类、紧急医学救援类综合队伍全覆盖,组建县级紧急医学救援卫生应急队伍。强化基层卫生人员知识培训和演练,提升先期处置能力。深入开展卫生应急知识宣教,提高人民群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认知水平和预防自救互救能力。(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动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提升中医优势专科服务能力,以省、市名中医或高层次中医药人才为领军人物,打造3个市级中医药重点(特色)专科。加强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持续推进县中医医院揭阳市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积极引导县中医医院按照网格化布局,与基层医疗机构组建专科联盟。实现综合医院中医科设置全覆盖。鼓励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发展。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力争到2025年10%的乡镇(社区)卫生站或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县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

  10.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加大医疗卫生人才招聘和引进力度,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引进博硕士研究生,支持医疗机构积极申报设立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充分发挥工作站科技创新孵化器和人才“蓄水池”的作用,引进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推进产学研融合发展。在用人单位现有空编内,支持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加大公开招聘工作力度,招聘列入揭阳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人员,可以采取面试或者直接业务考核等方式进行,择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鼓励实施退休高级职称医疗卫生人才引进“银龄计划”,探索推进医学智库建设。实施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管理与技术人才培训等项目,提升医疗卫生人才管理能力和医技水平。(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完善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实施人才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公共卫生、全科、儿科、重症、精神科、心理健康、托幼、老龄健康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构建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人才支撑体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推进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加大全科医生培训和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力度,继续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加大高层次、复合型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人才培养力度。推动卫生技术人才、业务骨干到上级对口医疗卫生机构、珠三角地区跟班研修。(县卫生健康局、教育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改革创新人才管理机制。深化卫生健康系统编制管理机制改革,盘活存量编制,最大化发挥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提高系统存留资源的配置效能。持续落实好基层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精准引进我县急需紧缺人才,推动医疗卫生服务资源下沉。对引进的急需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特设岗位为非常设岗位,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管理权限予以核销。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卫人函〔2024〕17号)精神,对在革命老区、中央苏区连续工作4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申报高级职称时,其任职年限可放宽1年。(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深化绩效工资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在核定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薪酬总量时,给予重点倾斜。健全完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体制和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支持其开展医养结合、康复、家庭病床等延续性医疗服务项目,并在服务价格、医保报销等方面给予支持,拓展收入来源补充绩效工资。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方面绩效分配,纳入薪酬总量管理,但不计入薪酬总量调控基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单列管理。(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保障乡村医生队伍稳定。推动乡医队伍结构逐步优化,统筹盘活用好沉淀和低效配置的岗位资源,以县为单位每5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岗位设置重点向全科医生倾斜。保障全科医生薪酬待遇,与县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落实医学专业高等学校毕业生面试申请乡村医生职业注册政策。对取得中级职称后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满10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基层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申报认定基层副高级职称。分类解决村卫生站人员的养老和医疗保障问题,统筹用好村卫生站医生补助等资金,用于村卫生站人员购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到2025年底,人财物镇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站力争达到50%以上,乡村医生原则上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劳动关系。(县卫生健康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三医联动”协同治理

  15.建立完善医共体管理机制。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进一步强化县域医共体内部管理,探索机制体制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管理优势,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推动县域服务能力实现质变。推进县域医共体逐步实现行政、人事、财务、业务、用药目录、信息系统等统筹管理,药品耗材实行统一采购配送和结算。探索打破县域医共体现有人事管理局限和壁垒障碍,从编制管理、待遇保障、激励机制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和鼓励人才下沉,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县卫生健康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县委编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推进“三医联动”协同治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以总额预算为基础,门诊按人头付费,住院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按床日付费等多种方式相结合,适应不同人群、不同疾病及医疗服务特点的复合支付方式。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完善适宜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的病种范围。对中医药病种和分值进行动态调整,合理确定中医特色病种分值。推进中医药服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医优势住院病种和中医日间治疗病种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落实家庭医生中医服务包。开展医药价格定期监测发布试行工作,规范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行为。完善医疗服务项目准入和退出制度,促进医疗技术创新发展和临床应用。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各医疗机构应将不低于50%的结余留用资金用于相关人员绩效,根据考核结果分配。每年定期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及时调价。(县医保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促进信息互联互通应用。配合市局全力推动揭阳市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力争到2024年6月底前,平台建设一期项目初步验收并上线试运行,实现个人诊疗信息整合、医疗资源信息整合、便民就医服务功能整合。配合市局推动全民健康平台与国家医保处方流转平台双通道赋能,力争实现患者在医保平台页面有更多功能的应用。推进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通共享,依托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推进人口信息、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和公共卫生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力争到2024年底全县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实现检查检验结果跨机构互认共享。支持鼓励三级医院开展智慧医院建设,创新服务模式。(县卫生健康局、发展改革局、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健康促进和医院管理

  18.加快推动卫生城镇创建。推进全域创卫,聚焦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重点场所卫生、疾病防控、病媒生物防制、专家和业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落实“三个一”环境卫生整治制度,巩固提升卫生创建成果,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打造卫生健康、美丽宜居生活生产环境,提升社会健康治理和全民健康水平。全力推进国家卫生县、国家和省级卫生镇创建,以创建国家卫生县为核心带动全域创卫,力争到2025年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实现省级以上卫生乡镇全覆盖。(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大力提升健康素养水平。推进“健康细胞”建设,培育“健康细胞”建设示范点,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实施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加快推进健康县建设,开展乡村振兴健康教育试点项目,力争到2025年建成广东省健康县。推动完善健康教育体系,加强健康教育人员能力建设,完善人才培养、进修与晋升机制。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均等化,提供覆盖城乡所有居民的健康教育服务。推进“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建立完善健康素养监测系统,提高健康素养监测评价能力,支持创建健康科普基地。(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加强医药卫生领域廉政建设,按照国家、省、市部署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公立医院管理提升年”活动,探索实施医用耗材SPD精细化管理项目,加强公立医院财务人员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储备,强化公立医院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医院运营效率。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水平。挖掘医院文化底蕴,凝练升华医院文化精神、管理理念,支持建设院史馆、医院文化墙(长廊)等。(县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狠抓任务落实,按照职责分工,科学谋划重点工作任务,台账式、清单化明确各项工作推进目标和举措,形成权责明晰、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扎实加以推进。

  (二)强化资金保障。多渠道筹措资金,统筹利用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乡村振兴等重大项目资金,落实财税等卫生健康政策措施。建立多元化资金保障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卫生健康事业。全面落实政府保障健康领域基本公共服务责任,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健康指标相适应的卫生健康投入机制。

  (三)强化考核评价。各乡镇(街道)、县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属事原则,围绕改革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将工作开展情况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范围。县医改办要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考核开展考核评价,建立常态化、经常化的督促检查和考核机制,做好统筹谋划和指导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