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股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健康揭西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开展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承担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接报、报告、协调指挥工作和县区域“l20”急救电话的调度工作。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财务股 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协同管理医疗服务价格,承担大型医用设备管理。负责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监督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社会抚养费及县级卫生事业经费的管理使用,推动完善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投入机制。
医政股(中医股) 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负责县管医疗机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和医疗事故处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监督管理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工作。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贯彻执行中医工作的方针、政策。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进行监督管理。管理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实施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监督和协调管理中西医结合的医疗、研究机构。
开展卫生救护和防病常识的宣传普及。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疾控股 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接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承担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基层股 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人口家庭股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担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优生优育等知识。发展人口福利事业。组织开展生殖健康咨询、优生优育、计划生育保险、计划生育家庭帮扶等工作。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事股 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服务、党群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干部保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承担县委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爱国卫生股 拟订地方爱国卫生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卫生创建,统筹协调健康城市、健康镇村等建设工作,负责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健康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城乡社会卫生管理、监督,组织实施农村改厕和除四害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执法大队 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规范执法行为。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系统的普法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协调落实本部门执法责任制。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相关工作,承担县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服务窗口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