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局科研项目的管理,促进全县卫生计生科研工作,市卫计局拟于近期对我县科研立项项目阶段性成果和结题组织鉴定,并对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的项目进行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科研立项课题评审;
(二)科研立项课题的阶段性成果评审;
(三)县或乡镇医疗卫生单位的人员主持完成本专业推广应用新技术、新项目的评审。
二、评审方法与程序
为了加强评审工作的管理,严肃评估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把好科研申报项目的审核关。项目由县卫计局负责审核,在完成县级审核后,报送市卫计局由市局组织专家对我县报送的项目进行评审,主要是对项目的进展、效果的真实性、科学性、客观性、可行性及初评情况等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提出最终意见。
三、时间安排
2015年4月27日前各单位应完成本单位各项目的初审工作,并将申报的有关表格、材料及《2015年度揭阳市医学科研项目立项、阶段性成果、结题及推广应用新技术新项目登记表》一并上报我局科教股。
四、上报纸质材料的要求
(一)科研立项课题的评审(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1、《揭阳市医学科学技术研究立项申请书》;
2、近六个月内项目查新报告。
(二)立项科研课题阶段性成果评审(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1、《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表》;
2、项目技术阶段性总结报告;
3、市卫计局下达的立项通知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审核验证章);
4、立项科研课题申请书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审核验证章)。
(三)市医学科学技术研究立项科研课题结题(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1、《揭阳市医学科学技术研究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
2、至少1篇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课题论文(发表当期刊物的封面、扉页、目录、正文)复印件;
3、市局下达的立项通知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审核验证章);
4、立项科研课题申请书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审核验证章)。
(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项目评审(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1、《推广应用新技术、新项目考核评价表》;
2、申报人提交的论文必须是医学期刊公开发表论文(发表当期刊物的封面、扉页、目录、正文)复印件;
3、近六个月内项目查新报告。
(五)申报延期结题或中止研究项目(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1、《揭阳市医学科学技术研究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填写延期结题或中止研究部分;
2、市局下达的立项通知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审核验证章);
3、立项科研课题申请书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审核验证章)。
上报的纸质材料请用A4纸制作,除科研立项课题必须一式五份外,其余一式三份,于2015年4月27日前,集体报送县卫计局科教股(不受理个人报送)。
所有的表格:《揭阳市医学科学技术研究立项申请书》、《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立项科研课题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书》、《揭阳市医学科学技术研究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推广应用新技术、新项目考核评价表》请在揭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信息网(ttp://www.jywjj.gov.cn)“文件下载”专栏下载。
五、联系人
县卫计局科教股:李锐锋,联系电话:5591093
六、相关问题说明
(一)市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的主要参加者(前三名)要参加阶段性成果评估的,由项目负责人申请评估。
(二)查新报告必须是广东省医学情报研究所出具的有效证明。
(三)以下情况不予受理:
1、县级立项的科研课题;
2、超过上报材料截止日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