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案例1
赵大爷走在路上被撞倒了 ,对方表示要带赵大爷去就医检查 ,赵大爷说没关系自己有医保 ,让对方赶紧去上班。赵大爷这种做法对吗?
赵大爷的做法是错误的。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交通事故等存在第三方责任人的情况 ,应由第三方责任人承担医疗费用 ,医保不能予以报销。也就是说 ,赵大爷 这种情况应该由肇事者承担医疗费用 ,医保不能报销。
此外 ,如果赵大爷自行到医院就医时 ,不对医生说明受伤 的真实原因 ,而是让医生按照自己意外跌倒等原因来给自己治疗 并利用医保报销,就涉及到了欺诈骗保 ,是违法行为。
案例2
赵大爷走在路上被撞倒了,如果撞倒赵大爷的肇事者逃逸了,目前找不到,那么赵大爷看病治疗只能自己掏钱吗?
在上述情况中,如果肇事者逃逸无法找到,医保基金可以先行支付赵大爷的医疗费用。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赵大爷这种情况应当由肇事者这个第三人负担,肇事者逃逸不支付的,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肇事者追偿。
案例3
冯先生在上班途中被车撞倒,也应由医保支付吗?
上述情况中,冯先生因为是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首先要按照事故的责任来确定医疗费用的支付主体。如果冯先生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承担主要责任,则应由他个人承担医疗费用。
如果是对方承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则由对方支付他的医疗费用;如果对方逃逸的,可由 工伤保险先行支付他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