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动镇机关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开源节流,降低经费开支,经镇委、政府讨论决定,特制订以下制度,希全体干部职工共同遵守执行。
机关上下班和值班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作息时间表准时上下班。夏季上午为8:30--11:3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为8:30--11:30,下午2:30--5:00。如遇特殊情况,节假日或休息时间需上班时由党政办公室另行通知,任何人都不能无故缺勤。
二、上班时间严禁工作人员在机关内从事打麻将、打扑克、下跳棋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三、除下乡开展工作或向上联系业务外,机关工作人员都不能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四、值班人员和驻村人员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安排日期坚守值班岗位,对缺勤者,缺勤一天扣除15元值班补助款,累计12天以上扣除年终奖金、补助款总额的30%,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累计缺勤24天以上扣除年终奖金、补助款总额的50%,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等次。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本上签名,任何人不能代签,值班期间由值班组长负责检查值班人数,组长因事请假需经镇长同意,如因组长没有检查落实造成值班人员未到位值班的,在扣除未到位值班人员值班费的同时扣除组长值班补助款15元。
五、节假日值班交班时间为上午9时,晚上值班人员必须在7时前到位,在镇内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有住房值班人员晚上一律在机关住宿,无住房值班人员必须在晚上11时后方能离开。党政办公室应保持一天24小时不间断值班,各值班组长安排人员坚守值班岗位。
六、驻村工作人员除协助各村完成各项中心任务外,还应协助各村做好其他工作,积极协调村与村之间的工作关系,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帮助各村解决处理热点、难点问题,努力维护稳定局面。
机关请假制度
一、班子成员因事不能上班应向镇委书记或镇长请假。
二、部门工作人员因病、因私事不能正常上班的,请假一天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二天由分管线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的需到组宣办填写请假申请表,经镇主要领导签字批准,交组宣办存档。部门负责人不能正常上班应向分管线条的领导请假。请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归队。若需续假者应重新请假,未经同意延慢时间归队者以旷工论处。
三、如遇计划生育、防风防汛防旱等中心工作和自然灾害防御阶段,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工作应直接向书记、镇长请假。
四、婚假、产假、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
五、事假(除公事外)达到10天扣除当月补助款。全年事假(除公事外)累计50天、旷工累计10天的,扣除年终款、奖金总额的50%;按《公务员法》规定: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六、请假、外出干部职工应模范执行各项政策、法律、法规,请假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和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七、组织部门应做好工作人员考勤登记工作,对无故缺勤人员应进行批评教育,并兑现扣款制度。
机关学习、会议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就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理论知识,学习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各项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服务能力,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二、镇党政班子成员每个星期的星期一和节假日后上班第一天召开碰头会,定期沟通情况,研究问题,决定事项。
三、机关工作人员每月组织学习一次,由党政务办事先通知,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无故缺席应参加会议一次扣除20元补助。
四、各线条学习会议每月不少于一次,由分管线条领导组织实施,并作好会议记录,各部门的学习碰头会每周不少于一次,由部门负责人落实。
五、党委会议、党政班子联席会议、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会议、镇机关工作人员会议应经镇委书记同意后方可召开,其它会议经镇长同意后召开。任何个人都不能越权召开各种会议,违者按有关纪律论处。
机关请示汇报制度
一、镇委书记负责党委全面工作,镇长负责镇政府全面工作,其他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线条日常工作,实行党委工作向镇委书记请示汇报、政府工作向镇长请示汇报原则。
二、机关正常工作实行逐级请示汇报制度,按照各自职责范围,部门工作人员应向部门负责人请示汇报工作,部门负责人向分管线条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分管线条领导向镇委书记或镇长请示汇报工作,一般情况下不进行越级请示汇报。
三、特殊情况或遇突发性事件,为防止延解决问题的时间,工作人员在得知信息后,除各部门负责人、分管线条领导请示汇报外,应直接及时把有关情况向镇委书记和镇长请示汇报。
四、部门工作人员应及时按照请示汇报原则向有关负责人汇报工作开展情况,请示解决问题办法,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应及时妥善处理工作人员反映问题,确因事情比较复杂、牵涉不同线条、不同部门而又超出分管领导职权范围的具体事项,分管领导可向镇长请示汇报,镇长应及时决定解决办法,属集体决定的事项通过召开班子会讨论决定,否则,不能把业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意上交。
五、对因请示汇报工作不及时或经请示汇报后拖延不决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失职个人的工作责任。
机关公共物资管理制度
一、加强公共物资管理,机关的公共物资购置应按经济审批权限先向领导请示,经同意后方可购置,购置物资应结合工作需要,防止铺张浪费;机关的一切公用物资由党政办公室造册登记,各部门业务专用物资由部门负责保管,防止流失,年终由党政办公室进行统一检查,对私自丢失物资的应追究部门负责人或个人的责任。
二、机关办公用房、公共物资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调配,办公室调配前应请示分管后勤领导或镇长同意后方可实施,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能把公物占为已有,都应服从党政办公室的统一调配,对拒不执行的个人要作出纪律处分。
三、凡调出人员,组织部门应事先通知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清点核实办公用具,经清点核实无缺后,组织部门方可开出介绍信。
四、车辆管理。镇委、镇政府的车辆是公务使用的。凡因公务需用车辆须经领导批准并由党政办安排方可出车。车辆的维修应事先请示,维修、加油等车辆开支项目每月出具明细表,与票据一并逐月交主要领导审核。
机关内务管理制度
一、办文制度
1、收文:凡上级机关的来文、来电、来函、传真,一律由党政办专人及时启封、登记、帖上文件呈批传阅笺,由主任提出分发意见后送领导阅示,然后再及时分送阅办。属特急件、急件的要立即处理和催办。
2、阅文及保密:阅文要签名、并写明阅件时间,以示负责;党政办要及时收回传阅的文件,提高文件处理速度,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阅读文件要在办公室进行,不准带密件回家或外出。
3、印发文件:以镇党委名义发出的文件送书记签发,以政府名义的文件经书记审核送镇长签发,部门的文件送线条领导签发。然后交党政办登记、编号、打印、分发、存档。
4、印章的使用和管理:镇党委的印章由组织委员专人管理,镇政府的由社会事务办管理民政印章的专人管理;使用镇党委、镇政府的印章必须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并作登记。有关部门印章应指定专人保管;需要使用时应先报分管领导批准。负责管理印章的人员,要严格按规定管理,超规定使用印章,一经发现要追究责任。
5、督办制度:收到上级应办的文件、事项或镇发出应办的文件、事项后,党政办应按要求填送、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按时按质完成,把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给有关领导,并归档存查。
二、安全保卫制度
门卫人员负责镇机关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应确保门房有人值班,下班休息时间锁好大门,维护机关的正常办公秩序和财物安全。镇机关所有工作人员要树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下班时要关好电灯、电器、关锁好门窗,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值班人员要按时值班,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安全。
三、卫生制度
将机关大院划分卫生责任区,每月打扫二次;清洁工负责大楼卫生,每天打扫一次,保持清洁卫生。各部门各位干部职工坚持每天下班前搞好室内外清洁卫生,保持整齐、洁净、美观的良好机关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