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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揭西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222MB2D259596/2024-00043 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通知
发布机构: 揭阳市揭西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4-12-09
名称: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洪氏爱祖祖祠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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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洪氏爱祖祖祠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09  浏览次数:-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文字说明信息表

●文物名称

洪氏爱祖祠

●级别

省级

●类别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年代

1922年

●公布批次

第十批

●公布日期

2022.7

●公布文号


●文物本体占地面积

802平方米

文物本体建筑面积


○建筑结构

砖木结构

○建筑层数

1

●地址

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棉湖镇方围社区大巷下

●文物本体

洪氏爱祖祠主体建筑。

●保护范围

○从文物本体外缘向外延伸,北侧外延约1米至相邻建筑南侧边线,西侧外延至相邻建筑东侧边线,东侧外延约9米至相邻建筑西侧边线,南侧外延约1米至相邻建筑北侧线,详见核定公布的图则。

●面积:1181平方米。

●保护范围措施及要求

1、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2、在保护范围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

○建设控制地带

○从保护范围外缘向外延伸,北侧外延约6米至相邻建筑北侧边线,西侧外延约12米至相邻建筑西侧边线,东侧外延11米至相邻建筑东侧边线,南侧外延约12米至相邻建筑南侧边线,详见核定公布的图则。

○面积:1681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措施及要求

1、在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时,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经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省级自然资源行政部门批准。

2、在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修建在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方面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环境风貌的新建建(构)筑物。

3、在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

注:●为必填;○为选填

1、建筑结构、建筑层数:非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可不填。

2、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和必要的建设控制地带不规则的可统一表述为:见核定公布的图则,面积  平方米。

3、建设控制地带、建设控制地带控制措施及要求:若未划定可不填写。